县公安局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长兴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通知》和在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行覆盖全局、贯穿全警、融入全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构建了六层五级主体责任层级管理框架,形成了一刚一柔、一纵一横主体责任层级管理格局,总结了六种常态、四个阵地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做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社会名界的赞誉和广大民警的认同,被誉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的长兴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生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把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到公安机关、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就是要加强党对公安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3-19 19:00:32
上一篇:对公安机关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当前行政不作为面临的法治障碍分析
网友评论《县公安局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