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不作为面临的法治障碍分析

近年,有些地方群众对地方政府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意见很大,这其中固然有其自身原因,但与法制不健全也有联系。有些地方政府行政执法人员说:上面要维稳,群众要上访,关系不好处理,行政作为难度大。有些事情不是不作为,而是作为起来就有人整你,让你不得安宁。行政裁决落实难,执行阻力大,很难作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弄不好不知哪儿就违法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诸如此类思想状态和行为方式均与法制不健全有关,对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极为不利,也对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加以解决。  从法理上讲,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如果地方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构成违规行为,那么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3-29 1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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