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积极拓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今年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XX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积极采取五项措施,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创新推行适合辖区实际情况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共化解矛盾纠纷682起,预防民转刑案件120起,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22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3168人。  一是完善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衔接补充机制;加强与对接律师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高调处实效。与此同时,将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法律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同时,积极协调各镇党委、政府,将派出所民警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使调解工作呈现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大院长矛盾纠纷化解职能和首席调解员作用,以农村大院长制建设和法治大院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大院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2-02 1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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