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治安调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这一规定,为公安机关开展治安调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办案民警由于不能正确认识治安调解的含义、适用条件、工作方式和要求以及与其他相关调解手段的区分,在执法过程中,在处罚与调解两种手段的选择上,往往偏重于罚,而忽略了治安调解,使相当一部分本来可以通过调解来化解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化解反而得到激化;或者为了简化办案程序,减少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用调解代替处罚。这些,是公安机关在执行《条例》中的失误。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在施行治安处罚的同时,应当正确运用治安调解的法律手段,加强治安调解工作,更好地贯彻《条例》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精神,同时,促进对治安案件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治安调解的含义及治安调解工作的意义  ㈠治安调解的含义。要正确理解治安调解的含义,首先弄清“民间纠纷”和  “调解”两个概念。  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  经济交往中发生的人民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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