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巡警部门如何规范运作“非现场执法”模式

浅谈交巡警部门如何规范运作“非现场执法”模式  近年来,道路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非现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模式出现后,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道路交通执法当中存在的人情问题,避免了交通警察与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正面冲突。同时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而且弥补了警力不足的弱点,大大提高了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但是,非现场执法作为交通管理的一种新举措,在初始阶段乃至一个较长的时期内,由于宣传力度不到位,告知和查询途径不畅通,处罚依据不完备而导致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不理解,不配合。比较典型的是:安徽籍在京人员杜宝良,在同一地点闯禁行105起,被罚款 10500元,而自己却毫不知情。虽然当事人面对监控资料,承认了违法事实,但对交通标志的合法性、知情权等问题提出了异议,这不得不引发我们对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如何规范运作进行深入地思考。  一、关于交通设施的规范配套建设  道路上的标线,路口的禁令、禁止标志等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非现场执法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在处罚过程中因依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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