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隆阳区人民法院共有干警129人,其中法官75人,司法警察15人(包括合同制司法警察7人),工勤人员4人,合同制书记员2人,其他公务员33人。目前我院已确立主审法官负责制和主办执行员负责制,并已正式任命主审法官7名(不含庭长2人),主办执行员3名(不含局长和副局长3人),司法警察单列管理体制和书记员单列管理体制正在试行过程当中。近五年来,结案率均在95%以上,且连续五年实现了法院的“六无”目标,即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事)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受到隆阳区纪委、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表彰。现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实际,谈谈我院在队伍建设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一、基本做法   (一)提高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要求。只有造就一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体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才能充分履行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承担起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任。   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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