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抓好诉讼调解这个载体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人民司法事业来讲,最关键的就是要从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上落实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指导方针,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窗口,对科学发展观学习得怎样、实践得怎样,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整个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效果,必须结合实际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我认为,从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特点出发,只要抓好诉讼调解这个载体,就能取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效。 首先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人民法庭设在基层群众中间,离人民群众最近。但是设在基层不等于深入基层,见了群众不等于深入群众。我们一定要珍惜在法庭工作的机会,联系群众、接触群众、深入群众,在不断深入中解决我们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感情问题,从人民群众中不断汲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力量 ,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得民心的实事。人民法庭多受理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对这类案件,如果简单下判,可能法官并不需要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