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要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 文 由 第 一 公文网 收集整 理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综合运用价格调控手段,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仍是“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期价格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价格监督检查是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构建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这为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赋予了新的内涵,就是要不断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拓物价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转变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经过26年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96%以上的商品价格都已放开,这既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价格改革的重要成果。我国加入WTO以后,正面临着观念、体制、机制落后三大问题,因此,我们不仅面临观念的转变,而且面临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一)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树立主动服务的理念和意识。
  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的要求,价格部门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维护价格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崇高职责,把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制裁价格违法行为与服务市场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宣传政策法规,提供价格信息,帮助改善管理,寓服务于检查之中。
  (二)服务大局,紧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调控措施落实。
  古人云:“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因此,我们只有培育战略眼光和理性思维,正确把握大局,处理好各方关系,才能居高望远,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只有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才能真正体现自身价值,才能有为有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这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保证达到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要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位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价格监督检查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保证国家的各项价格调整措施的实施,保证国家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服务于整个经济大局。
  (三)服务大众,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价格秩序关系到企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无小事的态度,服务于民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不断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与此同时,人们期望有一个良好的消费和价格环境。但由于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对滞后,一些人包括少数管理者,采取违法手段获取物质利益。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也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对此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严厉查处经济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旋律,努力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规范有序的竞争性经济,其实质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与价值的这种客观联系,从根本上决定了价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价格总水平是国民经济总量是否平衡、经济发展是否健康有序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行业垄断,一些行政事业部门乱收费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时常可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依然存在,影响着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338网。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整顿价格秩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价格秩序,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就不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建立。因此政府应该大力促进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将其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
  (一)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开展价格诚信教育,遵守职业道德,是我们价格管理部门当前乃至今后长期规范价格秩序的根本任务。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是现代经济正常运行的根基。构建和谐社会,既要靠法律规范,也要靠道德修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积极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是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实践,这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为经营者搭建价格诚信平台,使价格主管部门倡导的诚信理念变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事前监督、关口前移、重在防范的工作,也是一项帮助经营者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提升经营者形象的工作,其目的在于在社会上倡导和形成诚信经商、公平竞争、童叟无欺的商业氛围。为此需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断转变观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我们必须既重检查,又重监督,既重事后惩处,又重事前防范,寓服务于检查之中,综合运用多种工作载体,为经营者搭建价格诚信平台,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乃是我们价格检查部门将后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二)以价格诚信为契机,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路子,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讲诚信既要依靠道德约束,也要依靠法律约束。促进诚信经营必须依靠道德的内在规劝和法律的外在强制,坚持德、法并重,努力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经营者道德体系。充分调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信用管理职能机构、新闻单位等方方面面的配合与支持。把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增强影响力。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价格。市场经济越发达,价格行为越复杂,价格监督检查难度也越大,这就要求物价部门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改革传统的观念、体制和机制,以便更好地发挥价格在经济工作中的杠杆作用。从国际上看,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十分重视物价工作,专门成立价格委员会,以保证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从我国这些年的实践看,价格放开后,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时有发生并将长期存在。面对这些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必须解放思想,通过采取事后处罚变为事前教育、告戒为主,运用各种行政处罚手段,严厉依法处罚和善后整改回访相结合,投诉举报和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纵向和横向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改革、改进检查手段,探索物价工作的新路子,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本 文 由 第 一 公文网 收集整 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8 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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