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的困境与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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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网络资源交易为基础的网络经济市场正在发育形成当中,但是一系列在逻辑上环环相扣的经济学规律成为制约该产业发展的瓶颈,如:研发阶段的柠檬市场效应、市场阶段的准公共产品问题、融资阶段的锁定效应与囚徒困境局面等。本文旨在分析网络产业市场的现状和特征,探索和解决网络经济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这个市场的良性运作,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经济;困境;产权保护

  一、网络经济发展瓶颈存在的源头

  在经历了世纪末的“郁金香泡沫”破裂之后,自2003年始,信息网络产业似乎有风云再起的迹象。与Eby、雅虎、Gl、亚马逊等网络巨头有关的一系列并购案例宣告了新一轮产业内洗牌的开始。2005年,这一风潮仍在继续,直到最近的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这些规模达数千万甚至十数亿美元的交易让网络产业出尽风头。信息网络业的“第二次春天”是否已经来临?

  前景似乎没有那么乐观。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至少迄今为止,这一产业的盈利状况还是不尽人意。像亚马逊这样的电子商务企业,仍基本没有找到盈利途径。也就是说,尽管资金来往量巨大,但它们是几乎不赚钱,甚至亏损的。即使是那些宣布盈利的企业,如果将机会成本考虑进去,其业绩也极其有限。这就是网络产业的硬伤:毕竟,靠计划和誓言在股市上“圈钱”总不是长久之计。

  似乎有一种强大的作用力在制约着信息网络产业,使它在时间、技术、基础设施、投融资、企业家才能、市场等关键要素都具备的情况下,仍然无法走向正常的盈利和发展轨迹一。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整个市场长期普遍存在某种经济特征的时候,问题肯定不是偶然发生的。更微观层面的影响信息网络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可以说是该产业发展不能尽如人意的终极根源。

  二、研发风险与柠檬车市场问题

  众所周知,信息网络产业属于高风险的产业。其前期风险主要集中在研发上。无论是做物理硬件、软件、还是电子商务的企业,在竞争中关键的环节往往是看谁能代表着新技术率先进人市场。市场进人竞争的结果是“超边际的”,[]即先进人者才可能得到回报。信息网络产业还有一个特点是市场回报周期长,即投资者可能很长时间内看不到利润。这“两长”结合起来,就会带来与传统市场不同的后果。

  三、准公共产品、搭便车问题
公共产品的特点不是“公有”,而是“公用”,也就是在消费上的集体性;而且在一定范围内,消费是非竞争的。同时,每个消费者的潜在意图都是隐性的,而公共产品又具有高度“非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公共产品很难防范消费者的搭便车行为。所以,一般认为,私有产权几乎无法与公共产品提供并存。公共产品的私人运营注定是亏损的。

  信息网络产品当然非公共品,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准公共品”(S一PublGds)的特性。首先是极端的非竞争性,无论是软件业还是网络业,增加一个人消费的成本微乎其微。其次,它也具备一定程度的“非排他性”。将其他人排除消费并非不可能,但在技术上非常困难,或者因为实践成本过高而不可行。

  类公共产品想要盈利,就必须突破“非排他性”的陷阱。这就要看它能否实现有效的产权保护了。信息网络产品面临着两种类型的产权保护。[3]其一是对有形的产品使用的保护,即杜绝搭便车现象。其二是对无形的产品版权的保护,即杜绝技术盗用、无成本复制行为。保护产权本无稀奇,这在传统产业中也是重要的环节。但在信息网络经济的背景下,产权保护的成本会很高,以至使保护变得几乎不可能。

  四、网络产业的产权保护措施

  信息网络经济发展中的侵权、欺诈以及不正当竞争等不行为,已成为制约网络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要突破这一瓶颈,网络企业幻想在技术层面和产业组织层面取得突破,尤其是相关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但从目前来看,尚无进一步的理论线索可以追寻,前景并不明朗。

  随着网络与生活联系的日益密切,与信息网络相关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但网络立法的相对滞后,又大大影响了此类问题的解决。限于篇幅,我们仅就目前亟待处理的方面提出信息网络立法须注意的一些原则问题。

  适应网络特点、遵循网络规律的原则

  2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信息网络确实给人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信息自由度,但绝对的信息自由是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信息不充分或信息过滥,都阻碍着市场机制的正常作用,损害着社会经济,最终亦损害了信息自由。因此,从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功能出发,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都要求限制网络上的绝对自由。每一网页的主人或每一服务器的管理者都要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论负责,否则就要承担从关闭个人主页或网站直至刑事责任的处罚。当然,网络法律规范中如何将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寻求到最佳结合点,还需要不断探索和认识。
3政府积极协调促进网络发展的原则

  由于信息网络的跨地域性、全球性,其规划、建设及运行中产生的问题都是社会规模的,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协调。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发展非常迅速,但全国的信息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制约了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信息网络涉及众多学科、采用多种高新技术,并且是跨部门、跨行业、联系千家万户的系统工作,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政府参与网络的协调和调控,为网络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特别是要运用立法以促进发展的功能,在统一标准下,加快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

  4借鉴各国立法经验,遵循网络空间规则的原则

  在世界经济文化日益趋于全球化的今天,计算机信息网络遍布全球,信息网络活动以及网络的管理建设具有更强的国际性。如欧盟委员会于997年月26日通过的行动计划中,要求各成员国加强协作、共同加强对互联网络的使用管理,并设立欧洲网络热线,制定互联网行业行为规则,防止违法有害内容在网上蔓延。因此,我国在网络立法上应当充分借鉴各国立法的经验,与各国通行做法接轨,不断完善信息网络法律。

  另外,在网络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许多网络空间特有的规则、礼仪、协议、标准,信息网络立法也应当尊重这些既有的网络规则。

  参考文献:

  []杨小凯.网络经济的超边际分析[J],今日科技,200,0.

  [2]ArlfThrtfrls:QulttvUrttydthMrtMhs[J].QurtrlyJurlfEs,84:488500.

  [3]〔美〕奥兹•谢伊.网络产业经济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4]袁勒位.全球盗版软件损失的定量分析[J],情报科学,2004,2.

  [5]徐庆荣.论计算化审计风险的成因与规避,中国管理信息化,2005,9

  [6]闫丽萍.网络时代的财务管理,财会研究,2005,4

  [7]陈圆.ASP与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探析,财会研究,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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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8 1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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