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以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收入倍增为主要任务,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致力打造农村生态文明,促进我区农业经济不断壮大、民生不断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文明不断提升,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区新建扩建规模农业项目120个以上,实现新增投入量16亿元以上,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万亩,新增高效农业面积7 5万亩,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 5万亩,新增绿化造林面积3万亩,村营收入均达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左右。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城乡统筹,建设美丽乡村。   1 大力推进市级中心镇建设。大力度推进产业发展,提升经济总量。支持和鼓励中心镇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大公共服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5 12:23:03
上一篇: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下一篇:对XX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的调查
网友评论《关于2014年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