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开展“三转”的实践与探讨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和省、州纪委的安排部署,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逐步改变以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1、明确职能,不越俎代庖。着力改变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一是减少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过多议事协调机构。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导致会议多、文件多,干部陷于文山会海,无法集中精力抓好主要工作,造成本职工作没做好,牵头工作难到位的现象,去年以来,委局逐步减少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机构,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州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加强管理的通知》(州纪发〔2014〕8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古纪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出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管理的通知》(古纪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20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9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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