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原局长XX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3年4月以来,XX省XX市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X市教育局原局长XX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经查,XX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妻子、女儿索取、收受47个单位或个人的房产、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864万余元;贪污公款324万余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2014年7月,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XX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X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9月,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原判。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给予XX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一、案件特点  (一)滥用职权,谋取私利。XX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不择手段攫取钱财。他利用教育工程承揽、基础建设、教学用地征用、职工集资盖房之机,索取、收受贿赂绍9万余元;利用职务晋升、资格评定、岗位调动、安排就业等人事管理权,索取、收受贿赂272万余元;利用教材图书和教学设各采购之便,索取、收受相关供应商贿赂79万余元;利用招生录取、学生择校、学校年检、办理学生保险之机,收受贿赂74万余元。  (二)胆大妄为,贪挪公款。XX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17 20:29:50
上一篇:把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坚决落到实处
下一篇: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要找准思想源头
网友评论《市教育局原局长XX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