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0周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征文

充分发挥查办腐败案件的防治功能
不断提高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内容提要:
当前,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越来越厉害,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反腐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本文紧紧围绕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针对当前腐败案件的潜在性、多样性与多变性,从查办案件以促进腐败预防的角度,从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典型案情通报力度、加大反腐成果转化力度和加大廉政队伍培养力度四个方面入手,站在反腐战线的前沿,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新形势下顺利地迎接反腐新挑战、解决反腐新问题、取得反腐新成效。
正文:
胡主席强调指出,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惩治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切实认清查办腐败案件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地位作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情通报力度、成果转化力度和人员培训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查办腐败案件的防治功能。
一、"严刑峻法,贪腐不生"--要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本身要求严厉惩治,离开惩治谈预防,预防就失去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严厉惩治有利于有效预防,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近几年查办案件实践也表明,一些单位什么时候惩治工作深入,什么时候案件发生率就低,预防工作成效也更加明显;什么时候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削弱,什么时候违法犯罪活动就增多,各类案件就会呈现高发态势。这充分说明,通过严肃惩治,不仅能够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而且能够发挥并促进有效预防。要深入分析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继续形成和保持惩治腐败强劲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支持。一是要整合信访举报资源。当前,腐败分子作案手段多样化隐蔽化智能化,反侦查、反调查能力进一步强化,拓展案件来源渠道显得十分必要。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反应敏锐、渠道畅通、处理迅速的反腐败信息网络,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处理,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掌握第一手资料,捕捉有价值的线索。同时,注重从审计、巡视、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不断扩大案件来源。二是要深入挖掘案件线索。集体违规、串案窝案、案中案增多,是近几年查办案件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办案人员要根据这种新特点新趋势,精心选择突破口,采取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政策攻心、心理软化、敲山震虎、各个击破等策略,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善于从个案中挖串案窝案,从小案中挖大案要案,增强利用再生证据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要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坚持把查办发生在中高级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中的案件作为重点,这是发挥惩治预防功能的内在要求。高层领导干部位高权重,高级政府机关干部岗位重要,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危害较大,抓住这一重点,严肃查办,施以重典,有利于教育警示其他人,鼓舞群众信心,增强办案效果。要严格执纪,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发生在领导干部和机关中的案件,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都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否则难以服众,查办案件的防治功能势必弱化虚化。
二、"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要加大典型案情通报力度。及时剖析典型案件通报各级,搞好警示教育,既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挥查办案件防治功能的重要手段。从工作实践看,应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深挖思想演变。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思想认识带有根本性。分析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原因,与其受错误思想支配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查办一起腐败案件,既要依法广泛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也要重视深挖腐败分子思想演化轨迹;不仅要查清他们所犯错误,而且要总结他们犯错误的原因,特别是思想蜕变历程,达到教育本人、警示后人的目的。二是要开展以案说法。认真总结办案工作不难发现,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犯错误、栽跟头,原因之一在于不懂法,或知法犯法。要充分利用与发案单位交换调查处理意见、召开案情通报会和法庭审理等时机,深入开展法制纪律教育,重点讲清被调查人错误或犯罪构成和适用法律纪律的依据,让大家在具体生动的法律、党纪条规教育中受到震动,明辨是非,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要研究新情况。近几年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一些腐败案件正在向新的热点领域延伸,呈现出少数党员干部聚敛钱财目的从过去满足奢侈消费需求转向财产积累和资本扩张的新趋势,集中表现在违规多次购房改房、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以子女或配偶名义参与经商等方面。我们在进行案情研析通报时,要具备超前眼光,善于以小见大,突出剖析这类苗头性、倾向性案件,及时研究防治对策措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防止问题由个别演变成一般、特殊转化成普遍。
三、"拔根塞源,标本兼治"--要加大反腐成果转化力度。实践证明,惩治腐败最有成效的时候,也往往是预防腐败大有作为的时期。惩治越有力,揭露矛盾就越深刻,预防就越有针对性。我们要注重发挥这一优势,加大查办案件成果转化力度,推动治本抓源工作深入展开。一是要突出重点部位抓成果转化。认真分析近年腐败案件特点,尽管呈现出主体多样、性质多类的现象,但从发案部位来看,大都集中在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部门。因此,我们在抓案件成果转化时,要紧盯这一现象,深入剖析研究,找准薄弱环节,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物资管理和使用等相关制度措施上提供针对性强的防治对策,切实把案件多发部位预防工作做深入做扎实。二是要突出重点环节和时机抓成果转化。注重探索事物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从这一方法论出发,要认真研究分析近年来腐败案件的基本特征,梳理总结出哪些环节最易滋生腐败,什么时候是腐败多发高发期,并紧紧抓住这些环节和时机,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有重点地搞好预防。通过抓好重点预防,从而有效带动一般预防工作的开展。三是要突出建章立制抓成果转化。腐败案件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客原因;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管理上的原因。要善于从查办案件中发现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办法,做到查处一个大案要案,完善一套制度,制定一批措施,堵塞一些漏洞。
四、"查贪挖腐,人才为本"--要加大廉政队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说到底要靠广大执纪执法人员。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查办案件是一项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随着社会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反腐败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行为越来越诡秘,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办案工作更加复杂,难度增大,越来越要求全面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素质,这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关键。各级要高度重视教育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政能力。一是要搞好纠偏正向,破除思想误区。有的办案干部错误认为不正之风根深蒂固,积重难返,难以有所作为,以致工作信心不足;有的认为办案难以显山露水,以致工作主动性不强。我们要着力纠正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引导大家充分看到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和魄力,认清反腐工作任重道远、前景光明、大有可为,增强履职尽责信心。二是要抓好入门"启蒙",打牢业务基础。有的办案干部片面认为办案就是查举报信,对教育、保护、监督等职能一知半解,以致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工作路数不清,抓不住重点,开展工作摸着石头过河;有的政策法规不熟,程序搞不明白。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应当注意突出基础性和实用性,做好解疑释惑,促进对理论知识的消化吸收,不断充实完善办案人员政策法规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三是要拓展知识视野,提高办案能力。有的干部查案方法简单,思路不够开阔,突破案件能力弱,查实率低;有的知识储备不够,办案过程往往说外行话,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能准确判断是非等等。我们应当有的放矢地加大法律、财经、心理学、逻辑学和房地产、期货、股票等多种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运用现代办案方法手段,逐步形成熟练的办案技巧,不断提高他们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努力使查办案件在遏制腐败、预防贪腐中发挥更大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18 1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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