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要求 锻造反腐“铁军”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党的纪律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必须牢牢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ldqu;三转&rdqu;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纪队伍,切实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转职能,突出主业,不越位。一是抓工作不缺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ldqu;全面出击&rdqu;,更不能&ldqu;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rdqu;,厘清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定位,集中精力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主业;二是抓监督不错位。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ldqu;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rdqu;,作的是&ldqu;裁判员&rdqu;,而不是&ldqu;运动员&rdqu;;三是抓协调不越位。对纠风治乱、党务公开、公车治理等属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做到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防止自己由监督主体变为执行主体。  

转方式,大胆创新,不缺位。一是突出执纪。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严打&ldqu;老虎&rdqu;、勤拍&ldqu;苍蝇&rdqu;,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二是强化问责。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的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三是从严把关。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转作风,正风肃纪,不错位。一是为民履职尽责。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坚决纠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的不良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民履好职、执好纪、服好务;二是强化务实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全力防止&ldqu;胸中无数办法多,情况不明决心大&rdqu;的漂浮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三是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尤其在执纪办案中,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29 19: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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