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3篇

第一篇

204年我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稳物价、强监管、惠民生、优服务、强素质、夯基础为工作重点,求真务实,作出亮点,发挥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较好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重视市场价格监管

(一)加强市场巡查。对节假日期间和出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重点敏感时段要加大市场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分析、预警、处置,及时平息价格波动。

(二)整治市场行为。对市场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大力惩处,营造诚信经营的价格环境。

(三)积极推行价格诚信建设。以“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为依托,结合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引导行业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氛围,积极开展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明码标价的专项治理,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

二、强化价费专项治理

(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的不合理收费,整顿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助材料的征订工作。

(二)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增收减负,加强对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收费监管,对农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对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公布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进行跟踪检查,重点对物流域、农贸市场以及工商、质监、税务、公安(消防)、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安监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重点查处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五)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六)开展医药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医疗耗材乱加价等到问题。

(七)切实开展旅游行业收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徕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旅游消费需求。

三、夯实价格监督检查基础

(一)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保障“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处理信访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举报分析,努力将价格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更新重要民生领域的价费公示牌,重新确定农村价格信息员、社区价格信息员名单。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电信行业工作,规范电信行业的明码标价。

(三)加强信息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上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一些好的成绩,经验,成果,围绕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情况属实、措施可行的政务信息。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正典型,形成有利于价格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创新价格监督检查职能

树立市场意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努力作为,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完善并推广公告、提醒、告诫等价格监管方法。

五、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形势新发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干部理论素养,适应工作新情况,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

第二篇

204年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首要任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深化观念、管理、作风转变,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价格工作环境,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物价干部队伍。

一、加强价格调控

(一)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常监测,掌握价格动态,通过《信息网》、《手机报》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稳定市场价格预期,深入分析研究价格形势,提高监测分析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预见性,及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的对策、建议。

(二)整合价格监测资源。以市场价格监测为主,结合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价格公共服务、农产品成本调查,加大价格监测面和频次,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价格预警、应急监测能力,确保在第一时间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

(三)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运用价调基金,扶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发挥价调基金在稳价安民的重要作用。

(四)做好价格宣传。紧紧围绕价格改革、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需要,积极做好价格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力。注意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工作,及时跟进价格舆论信息的搜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掌握主动权。加强价格调研,深入调查研究,走向社会,了解、掌握物价动态,制定调研课题,开展价格理论研究。

二、关注民生价格

(一)落实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药品价格政策,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公示行为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加强对卫生服务机构收费监管工作。

(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收费监管,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继续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居民基本需求,增强节约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三、抓好价格监管

(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好204年度《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和换证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对关系民生价格的监督检查常抓不懈,突出抓好涉企、民生价格和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热点价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天然气、电力、供水等行业延伸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商业银行、物业收费、部分行业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

(三)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必需品的价格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市场监管,不间断地开展对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规范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的价格行为,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压级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要求,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扩大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在主要商业区、服务点醒目位置及公示牌标示举报电话,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价格举报的知名度。

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一)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围绕价格公共服务网格化要求,在已有的基础上全面升级,不断完善联络制度、岗位责任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价格公共服务的持久开展。

(二)推进价格诚信诚信建设。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突出价格诚信建设作用,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引导部分行业明码实价、开展价格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推进价格诚信诚信建设有新突破。

(三)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要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中心,对司法领域做好价格鉴定,对经济领域做好价格认证,使价格认证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岗位廉能管理,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止腐败的精神防线;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重视中心工作

(一)做好综治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社会管理“三网”工作体系建设为重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履行好责任单位职责。

(二)完成招商引资。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各种资源开展招商引资金工作,努力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做好包村工作。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本着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主动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增强使命意识,增强责任担当,坚持为民清廉,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物价问题,认真做好各项价费工作,使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第三篇

204年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自觉地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将学习融入物价工作具体实践中,将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措施中。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首要任务,以稳物价、强监管、惠民生、优服务、强素质、夯基础为工作重点,求真务实,作出亮点,发挥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较好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重视价格监测分析预警

坚持日常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提高监测质量,准确采集价格信息,及时掌握价格动态,预判价格走势。利用手机报续继编发《价讯》。加强节假日主副食品价格监测。在春节、清明、中秋等传统节假日期间,增加价格监测的针对性及频率,及时掌握节日市场主副食品价格变动趋势,预防价格突发事件发生。及时对价格事件和重大价格信息报送,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二、完善价格综合调控措施

高度重视“米袋子”、“菜蓝子”,努力稳定蔬菜、牛羊肉、液化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加强市场及价格信息的动态监测,加大调控力度,对蔬菜等农产品流通中用电用水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做大价格调节基金,落实县政府有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强化征管,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履行好启动联动机制职责,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家庭带来的影响,发挥价调基金作用。

三、加强民生价格监管

重点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开展学校、医药、交警、公路等行业专项检查;清理供水、供电、邮政等行业提供延伸的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规范零售商供应商收费,降低流通费用;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引导行业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氛围,积极开展专业市场、个体工商户明码标价的专项治理,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

四、强化价费专项治理

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的不合理收费,整顿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助材料的征订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对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公布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进行落实。加强对民生产品价格成本监审,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有序的定价程序,规范价格听证行为,提高价格听证透明度。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做到亮证收费,公开项目和标准,做好各行业的收费公示。

五、创新价格管理职能

在继续搞好价格管理的同时,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服务的职能,立足基层,大力开展走访调研,理论先行,面向企业,面向市场,加强对基层和企业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与服务,随时监测市场物价变化情况和趋势,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企业生产服务。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证工作,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完善并推广公告、提醒、告诫等价格监管方法。创新价格投诉举报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举报分析,努力将价格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推进价格服务

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做好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树立市场意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努力作为,开拓创新,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等工作,解决处理好社会活动中的价格矛盾、价格纠纷调处工作。

做好常规品种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充分发挥调查工作点多、面广及网络优势,积极作为,开展对蔬菜种植、牛肉养殖等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为农业生产者,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产销对接,提高决策水平科学化。

加强价格工作宣传、提升物价部门公信力。组织开展多形式价格政策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价费管理透明度。充分利用政务网页和政府信息公开两个网络平台,及时将价格政策法规、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及结果等情况上网公示,增加价费管理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

七、树立物价队伍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形势新发展,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干部理论素养,适应工作新情况,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4-08 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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