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05年,我市妇幼卫生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核心,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重大妇幼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创新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继续推动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50%以上。

2、以标准化和精细化为核心,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和服务管理。深化妇幼卫生工作绩效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妇幼保健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围绕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5、加强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管理。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幼保健“一卡通”服务,落实妇幼保健免费服务内容,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提高孕产妇自然分娩认知率,降低剖宫产率。

6、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加大市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产妇、新生儿紧急转诊和救治能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孕产妇危重急症识别和救治技术规范等适宜技术,增强整体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同时,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做好妇幼卫生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7、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0万和4‰以下。

三、实施综合管理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8、完善缺陷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9、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以市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0%以上。

0、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和孕期医疗保健服务,早孕建卡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积极开展残障儿童康复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9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50%以上。同时,规范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确保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60%。

四、推进基本公卫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2、促进项目实施。加强市、镇两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各镇卫生院项目办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促进项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年度各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00%。

3、落实项目管理措施。认真做好省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的监督,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限价收费政策规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广泛开展项目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项目业务知识培训,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4、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综合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特困家庭妇女免费妇科病检查项目的绩效评估,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全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率达80%以上。抓好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对确诊抗体检测阳性的妇女、婴儿要及时进行治疗,实行追踪、随访管理。

5、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28元。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6、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孕产妇早孕建卡率,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和水平,筛选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重点管理。结合计划免疫日,规范儿童体格检查质量,特别要加强对高危儿童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人员的全员培训,特别要加强镇级对村级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抓好指标检测、逐级督导、信息公示、质量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开展难点调研、重点督导,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科学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任务完成。

五、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7、贯彻“一法两纲”、《省实施<母婴保健法&t;办法》,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今年要严格坚持标准,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工作,对接产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低的助产机构实施资源整合,全力打造水平高、环境优、服务好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市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00%的依法执业。

9、加强助产技术服务和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做好迎接省、国家爱婴医院评审复核的准备工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20、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规范爱婴医院和孕妇学校建设,将孕妇学校建设达标列入助产技术一票否决条件,促进自然分娩,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进行各类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推销活动。

2、加强“两禁止”专项治理,抓好医疗机构B超和定点引产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违规行为,确保持证率00%。

22、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教育部门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率00%。

2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统一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审批流程,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24、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所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业务的分级分类管理。市所要充分发挥妇幼卫生指导中心作用,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监管力度,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医疗保健单位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要求,保证妇幼卫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25、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练兵活动,利用妇儿保医生例会,对妇儿保医师进行妇幼保健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安排短期进修轮训和考核,进一步增强妇、儿保医师的服务能力。

26、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对幼儿园的卫生消毒制度、儿童营养、食堂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水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15 16: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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