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林业系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林业系统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3年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

二、目标要求

、全局发展新党员数量及结构目标:203年全局计划发展新党员5名,其中企事业单位为4名,机关单位为名,分别占年计划数的80%和20%。结构方面:203年,全局发展35岁以下新党员4名,不低于计划总数的80%;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党员5名,不低于计划总数00%;发展生产一线的新党员4名,不低于计划总数的80%;发展女性新党员名,占计划总数的20%。

2、发展党员的重点:主要是林业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专业技术人员、科室班组长及表现突出的一线林业生产35岁以下干部职工,局机关重点发展股室负责人和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主要措施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局党委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员要加强对发展党员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切实发挥好督查指导作用,认真审核入党材料,把好质量、程序、材料关,不得将不合要求的入党材料送局党委审阅。

2、加强引导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局属各党支部要注意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引导优秀分子入党,并加强培养,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建立一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本单位发展新党员提供充足的储备。

3、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四项制度。一是预审制,局党委在审批新党员之前,必须将每个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送县委组织部预审,组织部主要对发展对象的各项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进行把关,审核无误后,向基层支部逐个开具“发展党员建议书”;二是公示制,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前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票决制,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四是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局党委对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年终要进行岗位目标考核,对完成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给予表彰;对长期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平时不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进行整顿;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党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的党支部不得评先。

四、几点要求

、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全局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好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局党委将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组织工作考核内容,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单位和责任人,不能评优评先。

2、注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在结构上,各党支部新党员要努力实现高中以上文化或相当文化程度的力争达到新发展党员数的80%,35岁以下的青年要达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0%,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有效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3、正确把握发展党员工作节奏。各党支部及时吸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均衡发展,不得积压到年底集中突击发展和审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26 1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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