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意见

一、全面开展“全覆盖”考核,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落实《规划纲要》考核要求,纵深推进“全覆盖”工作。我市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角色职能,成效逐步显现,开局良好。为纵深推进“全覆盖”工作进展,克服其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等困难,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考核要求,大力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全覆盖”考核体系以及考核数据统计规范等制度建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发挥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开展“全覆盖”工作情况考核。作为“全覆盖”工作体系中的核心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全覆盖”工作组织者与动力源的重要角色作用,以保障“全覆盖”目标顺利实现。省政府将自202年起全面调整“金融信用市、州、县”评定指标,拟将政府重视程度、县域信贷投入、新增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保险服务“三农”水平、证券期货服务“三农”水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七项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各指标权重将根据每年工作重点进行调整。

(三)明确各推进主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考核分工。为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全覆盖”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推进作用,市办围绕“三农”金融服务需求,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任务目标进行了分类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考核任务。各单位各部门须加强协作,在政策规划、推进工作、宣传服务等方面深化合作交流,提高整体实施效率。各金融机构作为工作主体须切实承担起“三农”发展的社会责任,向农村地区加快延伸网点、机具及业务,加大金融创新及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支农服务。市级金融机构要通过系统内部考核、评价、通报等方式有效调动辖内分支机构工作积极性,落实好本单位责任分工,围绕任务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市财金办、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履行好金融管理及政策性引导职能,努力搭建工作平台,对金融机构推进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评或综合评价。市发改委、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等成员单位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有效推进措施,增强与其它单位工作合力,密切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工作。

(四)严格执行“全覆盖”统计规范,监测各项工作进展。为全面掌握“全覆盖”工作进展,检验各项工作成效,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根据省办制订的《省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统计规范》(以下简称《统计规范》),我市对各项指标数据来源和采集方式进行了明确。统计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半年数据用于监测,全年数据为考评依据。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规范》要求,组织分支机构或金融机构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履行好数据审核义务,并按时报送市办。

二、调整“金融信用镇、办”考评体系,考核各地“全覆盖”工作进展

省政府推进“全覆盖”工作考评体系,共分为七大类28项指标,全部纳入了“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与此相适应,“金融信用镇、办”考评体系作适度调整。具体考评指标调整及增加情况如下:

(一)增加了各地政府工作重视指标,夯实各地“全覆盖”推进基础。该类共增加三类四项指标:、是否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指导性文件;2、是否召开协调会议专题部署工作;3、是否按要求落实了专项经费。

(二)调整“三农”信贷投入指标考核标准,推进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友展。该类共调整两类三项指标考核标准:、调整县域贷存比考核(含存量贷存比、增量贷存比),要求各地县域贷存比达到55%或较上年提高2至3个百分点;2、调整涉农贷款及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率考核,要求各地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增幅。

(三)新增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新增情况指标,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该类共增加两类四项指标:、增加县域及以下地区新增银行网点数。2、增加县域及以下地区新增保险机构网点、证券机构网点、准金融机构及网点个数。该类指标以鼓励增加为目的,不设定具体奋斗目标。

(四)新增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指标,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该类共六项指标。其中,新增五项指标,国库横向联网系统乡镇覆盖率已纳入考核,不再调整。、增加《规划纲要》奋斗目标中的农村地区转账电话村均拥有量、ATM机乡镇覆盖率、POS机乡镇覆盖率等三项指标分解目标。2、增加各地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及农村金融IC卡应用覆盖率两项指标。反假货币方面,要求各地建立反假货币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金融IC卡方面,采用递进考核方式,202年要求各地金融IC卡行业应用覆盖率达到50%,此后每年提升0个百分点。3、继续考核国库横向联网系统乡镇覆盖率。以各地现有乡镇覆盖率为基础,实现稳步增长。

(五)新增“三农”保险覆盖面指标,发挥保险避险功能。新增《规划纲要》奋斗目标中的水稻、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农民工意外伤害、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等五项指标。

(六)新增证券、期货服务“三农”水平指标,提升农企运用资本市场工具能力。共新增两类四项指标:、新增农业公司上市数及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农业企业数两项指标。均以鼓励为主,不作目标分解要求。2、新增各地组织开展期货知识专题培训次数及参与农业套期保值的农村经济组织数两项指标。

(七)继续考核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指标,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继续考核信用乡镇及信用村占比两项指标,要求各地稳步提升信用乡镇及信用村比重。

三、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分工,建立金融机构“全覆盖”考核体系

(一)落实新增网点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即辖内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公司。3、保险业金融机构。4、农村准金融机构。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

工作目标:按照分解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完成新增农村银行网点家,205年农村银行网点数达到36家。

考核方式:市银监办进行机构网点完成情况年度考评,向市办报送考评结果,市办将综合各方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排名通报。市银监办将考核结果纳入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内容,并与准入工作挂钩。市人民银行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并与开业管理、营业管理“两管理”工作挂钩。

(二)落实增加“三农”信贷投入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农村准金融机构。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

工作目标:按照分解目标,203年和205年,我市存量贷存比应达到55%或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到3个百分点;当年新增县域贷款应达到新增县域存款的70%。

考核方式: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重点考核各金融机构贷存比,并向市办报送考核结果,市办将综合各方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排名通报。市人民银行将根据考核结果通过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开业管理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市银监办将考核结果与“信贷资金回流工程”相结合,细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力求涉农贷款增量、增速达标。

(三)落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市支行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市人民银行。

工作目标:按照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村均转账电话要达到445台/村,乡镇ATM机、POS机覆盖率均要求达到00%。

考核方式:市人民银行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市办报送考核结果,市办以适当方式进行排名通报。市人民银行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排名纳入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

(四)落实提升保险服务“三农”水平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各保险业金融机构。2、保险同业协会。

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冬房及农民工意外伤害、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六类《规划纲要》涉及的“三农”要实现保险业务量稳步增长。其中,四项政策性“三农”保险中,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两属两户”农房保险覆盖面均要达到00%;两项商业保险中,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要达到50%,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要达到85%。

考核方式:市财金办和保险同业协会鼓励和引导辖内保险公司加快推进相关“三农,保险险种的宣传和承保工作,并对各保险公司相关“三农”保险险种年度承保数据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报市办,由市办以适当方式进行排名、通报。

(五)落实提升证券、期货服务“三农”水平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辖内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公司。2、市财金办。

工作目标:按照《规划纲要》奋斗目标,按照参与农业期货的农村经济组织分解目标,202一205年全市分别需增加家、3家、3家和3家。

考核方式:证券公司会同市农业局、经管局对相关工作进行统计,并报送市办,由市办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或通报。

(六)落实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任务分工及相关考核

工作主体:、各镇办。2、农商行。

工作目标:按照《规划纲要》奋斗目标,我市信用乡镇占比203年末要提升到85%,205年末提升到90%。

考核方式:市政府将当地金融机构配合完成农村信用创建工作及目标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考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03 17: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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