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行为管理意见

一、局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学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争当学习型的监管干部。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举止文明、行为端正,充分体现药监人的良好素养和文明形象。

4主动融入社会,自觉接受所在社区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主动尽好家庭和个人应尽义务,模范遵守社区管理的各项制度。

5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自觉尽好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义务,邻里之间团结互助、互尊互帮。

6努力发扬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关心弱势群体,积极传承雷锋精神,共同建立爱心城市,争做中国好人。

7踊跃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低级庸俗的社交圈和生活圈。

二、局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严禁编造传播各种政治谣言,散布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影响部门的整体形象。

2严禁参加各种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邪教活动。严禁参与各种派别组织,搞小团体,进行各种非组织活动。

3严禁在各种社交场合出现各种损害党政机关、食品药品部门党员干部形象的举止行为。

4严禁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吃请和馈赠,严禁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严禁接受管理当事人安排的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5不得参加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的生产经营及餐饮业的经营活动,不得向监管和服务对象推销商品,不得违反规定在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

6不得向监管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执法监督机密,不得泄露监管和服务对象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7不得进行公款相互吃请,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项娱乐活动。

8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涉足各种色情场所。

9严禁利用职务变动、婚丧嫁娶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影响公正办案,包庇纵容亲友违纪违法。

三、切实加强局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一)健全监督的组织

局党组主要领导是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明确分工,具体负责分管科室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管。

2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全体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3聘请局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信息联络员,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进行公开监督,民主评议。

(二)突出监督的重点

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在八小时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权、慎友,为全局人员当好表率。

2突出对相关人员的提醒教育。防止和及时制止“爱好过俗,交往过滥,消费过奢,私事过多,言论过偏,学习过少”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3突出对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家庭成员或亲属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人员的监督。

4突出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关键时期的监督。

5突出对宾馆、饭店、各种娱乐场所的监督,搞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三)拓宽监督的渠道

细化监督的内容。局党组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作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逐人建立专项监督档案,对每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内容逐项量化,每个季度进行检查考核。通过个人报告、科室主评、监督员评议、领导鉴定等程序,掌握情况,找准问题,落实整改。

2拓宽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领导监督、下属监督、社会监督、相对人监督、监督员监督等各个渠道的监督作用,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体系。通过信访举报、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途径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

3畅通监督的信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检察院等执纪执法部门联度会议制度,邀请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本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息,保证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信息畅通。

四、严肃查纠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查处制度。对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法信息,纪检组、监察室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轻微、影响不大的,给予谈话警戒。情况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分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两个层面召开八小时以外接受监督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员干部必须遵守以及必须严格禁止的相关内容进行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查纠。

3建立述廉述法制度。全体党员干部每年年底对照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的要求,进行述廉述法,将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列入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评议。

4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年度考核、提拔考核中将群众对考核对象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进行评议,将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作为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要求在述职时向群众报告,通过测评、谈话、评议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情况,八小时外的表现与考核等次确定、提拔任用挂钩。

五、努力为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树好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教育引导。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宣传教育,“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宣传教育。党性党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不断强化法纪观念,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思想纯洁、品德高尚。

2注重家属助廉。在党员干部家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家属的约束、教育和引导,促使党员干部家属在廉政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积极的提示,在生活上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在道德上对党员干部进行具体的约束。

3丰富精神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锻炼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充实精神世界,丰富业余生活。培养其文明健康的生活情趣。

4大力弘扬正气。注重培育表彰思想纯洁、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的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优秀党员评比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遵纪守法好党员、廉洁自律好党员、遵守公德好党员、尊老敬老好党员、助人为乐好党员、品行端正好党员的评比活动。通过评比,弘扬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行为端正,树好形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1 1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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