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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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20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保障百万亩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实现“大美古陵、小康xx”美好愿景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

2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3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年度内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3次/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3‰。

2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防火期限

206年0月5日起至207年6月5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其中207年3月日至5月3日为森林防火特险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提高思想认识。我县是全省林业生态大县,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森林防火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安全。

2落实防火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四包”责任制,即: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机关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山头地块、包户包重点人群。对痴、呆、傻、老人、儿童等防火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监护人和党员干部双重监管责任。森林防火期,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每周至少开展次森林防火督查,乡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每周至少次到所包村检查指导工作,组织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森林防火特险期,乡镇包村干部要全天候住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每天要不少于2次深入田间地头、重点林区进行巡查检查。支村两委干部要坚守岗位,按所包区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不折不扣落实好森林防火职责,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3强化包村工作。全县各包森林防火重点村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包森林防火重点村工作的通知》(陵办发〔205〕49号)要求,认真落实好包村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按要求组建工作组,深入所包村不折不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包村时间为今年0月5日至明年5月3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包村单位要对所包村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书面反馈乡镇政府。春季森林防火特险期,要自带车辆,入住所包村,全天候督促指导所包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深入田间地头、重点林区进行督查,确保包村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利用各种平台抓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悬挂标语、发送短信、出动宣传车、插竖宣传旗等方式开展宣传。县防火办在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及节假日,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全县所有手机用户群发短信,提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不野外用火。电视台、报社、信息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和舆论导向作用,于特险期内,在黄金时段(版块)滚动播放(刊发)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火知识。各村也要充分利用高音喇叭,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村民进行宣传,提醒村民不要野外用火。

2利用一切手段抓宣传。各乡镇、林场要用白底红字刷写、翻新森林防火标语,竖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其中乡镇、林场刷写不少于50条宣传标语,竖立不少于5块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各村刷写不少于0条森林防火标语;各乡镇、林场要在所有有林地的山头、地角或岔路口等醒目位置,插森林防火宣传彩旗,告诫广大群众不野外用火。各旅游开发企业要在售票厅、景点、步道、休息厅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竖立醒目的森林防火碑(牌)和标志,告诫游客在景区内严禁用火。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每周开设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讲座,通过学生告知家长、亲朋好友和周边乡亲野外用火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

3动员各种力量抓宣传。县防火办、乡镇和林场要在防火期内印发防火宣传资料,组织防火流动宣传队,在全县开展3—5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动员所有可动员的力量,包括公益林管护员、村级防火巡查员、农村公路养护员、村治安员及支村两委干部等,组成义务防火宣传员,佩戴防火红袖章,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突出火源管控,有效减少森林火险隐患

抓好重点区域监管。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我县划定崇文、潞城、六泉、古郊、夺火、马圪当六个乡镇和附城的丈河区域,为全县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域;划定陵辉路(赵辿岭-咀上)、赵马路(赵辿岭-王莽岭-马武寨)、陵修路(县城-箭眼山)、陵马路(石掌-武家湾)、附夺路(附城-夺火)、夺柳路(夺火-泽州界)、石浙路(石掌-浙水)七条公路,为全县森林防火重点防范路段。这些区域和路段是我县护林防火的重中之重,所涉乡镇、林场和旅游企业,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区域分段落,明确看护范围,确定看护人员,落实看护责任,做到不留死角盲区,不留任何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大风、高温等高火险天气,要加大频次,死看硬守,决不允许有任何野外用火现象在这些区域和路段发生。

2抓好秸秆转化利用。我县山大林茂,农林交错,林缘周边农田秸秆杂草已成为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为此,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乡镇、村、企业三位一体的秸秆清理收集模式,按照“四个一部分”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林缘地可燃物清理工作,杜绝田间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还田一部分。由农委和农机局牵头,各乡镇具体组织,大力推广秸秆覆盖、整秆沟埋、玉米机械收获、机械粉碎还田等技术,推进秸秆还田。二是饲贮一部分。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协调,依托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加工、氨化、微贮等技术,促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三是转化一部分。由农委和农机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大力推广秸秆炭、秸秆沼气等技术,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四是清理一部分。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各村,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前,全面完成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秸秆清理和整地工作。

3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各乡镇、林场、旅游开发企业要迅速组建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范围,固定巡查车辆,统一佩戴红袖章,配备手持喇叭,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火源巡查监管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防火重点时期,各乡镇、林场和旅游开发企业要加大火源巡查力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县防火办、组织部、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继续通过发倡议书、致公开信等形式,倡导广大干部群众采取献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祭奠。各乡镇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制,绝不允许发生上坟烧香烛、放鞭炮和焚烧纸钱现象,确保清明期间平安稳定。同时,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旅游景区、重点入山口、村口设卡设站,对一切进山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检查、造册,在坟墓集中区和林缘坟墓区,要确定专人,进行死看硬守,坚决杜绝携带火种入山上坟。电力部门和水电公司,要做好各自电网架设区域内线路的巡查、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4精准聘用管护人员。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关于精准聘用贫困森林管护员的指导意见》,从207年开始,将对现有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和公益林管护员进行重新调整。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要协调配合,结合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核管理、县扶贫部门审查、县林业部门备案”的选聘机制,组织好村级森林防火巡查员和公益林管护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确保新聘用的管护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例以乡镇为单位达到60%以上。同时,各乡镇要加强队伍监管,督促村级公益林管护员、森林防火巡查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所包区域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对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服从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防火巡查员和村级公益林管护员,要予以辞退。

5严格野外用火审批。要建立林区用火许可制度,对林区内勘测、爆破或必要的生产、生活用火,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提请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待登记备案、领取林区用火许可证后,方可用火。否则,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强化应急扑救,全力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bsp;&bsp;&bsp;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要按照《xx县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抓好县森林扑火专业队、县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乡镇森林扑火队三支队伍建设。县森林扑火专业队,由林业局扑火队和一山、西闸水两个国有林场扑火队组成,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靠前驻防,严明纪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战备训练,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扑救。县森林扑火应急救援队,由人武部200人的民兵应急救援队、经信局200人的地面企业应急救援队、崇安能源公司200人的矿山应急救援队组成,要求队伍相对稳定,加强扑火演练,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各乡镇要组织至少200人的森林扑火队,建立队伍登记花名册,队员常年在本乡镇居住,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富力强,保证随时调用,做好本乡镇森林火灾扑救和清余火、看火场任务。各旅游开发企业要组织不少于30人的森林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器具,做好本景区火灾扑救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乡镇森林扑火队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展开扑救,森林扑火专业队必须在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集结完毕,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应急救援队必须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半小时内集结完毕,按人数、按时限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抓好扑火物资储备。要着眼于扑大火、救大灾,做好充分准备,靠前储备充足的森林防火物资。县林业局要在一山和西闸水林场靠前备足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油锯、灭火弹、二号工具、消防运兵车等必要的扑火物资,以满足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需要。各乡镇和旅游开发企业要根据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情况,选择重点区域,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靠前储备铁锹、灭火弹、二号工具、斧头等森林防火物资,满足扑救一般森林火灾的需要。同时,各级森林防火储备库要派专人负责,定期对所有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检修或补充,确保扑火物资数量充足、性能良好。发改、经信、民政部门也要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备足棉大衣、水壶、手电、食品等后勤保障物资,确保需要动用时,能随时调用。

3建设森林防火通道。森林防火通道是重要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隔离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救兵力投送、扑火物资运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附城镇、夺火乡和西闸水林场要抓好仙泉至丈河、夺火至东西掌、报双至东瑶泉和寺南岭至台南4条森林防火通道,通道全长24公里,路基宽55米。县林业局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督促两乡镇和西闸水林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为我县今后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积累经验、打造样板。

4落实森林防火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森林火情零报告和火灾报告制度。防火特险期内,各乡镇要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无火情时,要于每晚20时之后,将当日防火情况上报县防火办。有火情时,必须半小时内在上报县防火办,扑救过程中,要根据火情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各包森林防火重点村县直单位要实行防火期周报告和防火特险期日报告制度,秋冬森林防火期,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督促检查情况报县防火办。森林防火特险期,要在每天上午9时用电话向县防火办报告上岗情况,晚8时后报告当天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情况,并于每周一将上一周督促检查情况书面报县防火办。村级森林防火巡查员要严格执行特险期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7时用固定电话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上岗情况,晚8时后报告当天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5强化联防联治能力。部门和乡镇、乡镇和乡镇、乡镇和林场,林场和旅游开发企业、乡镇和旅游开发企业之间要成立联防机构,签订联防公约,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巩固联防体系。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严格执行联防制度,尽快通知对方,并积极组织扑救;包乡镇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包森林防火重点村的县直单位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人员赶赴火场,帮助所包乡镇、所包村开展扑救工作。明火扑灭后,县级森林扑火队伍不得擅自离场,必须经火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务必按照指挥部安排,组织足够的力量认真做好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全程负责,不得擅自撤离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6形成部门协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服从统一调度,全力为森林火灾扑救搞好服务。县防火办、应急办负责协助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武部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民兵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火场参与救援;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侦破和扑救过程中现场秩序的维持;经信局负责有关森林防火、扑火的后勤保障和火灾扑救中食品、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立项、投资安排和扑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农委负责农田内火情处置与扑救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火灾扑救车辆调遣工作;民政局负责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群众;气象局负责火场风向、风力、降雨等气象因子分析,提供气象参数和组织人工增雨等;交警队负责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联通、移动公司负责提供应急通讯保障。

(五)严格督查考核,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奖惩制度

加强督查检查。要继续巩固森林防火常态化督查机制,县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和知责履责督查三个督查组,要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的通知》(陵办发〔204〕27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在防火期内,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和监察局组成的专项督查组,要结合各阶段森林防火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由县林业局组成的日常督查组,要结合日常防火巡查,进行不定时随机督查。县安全生产知责履责联合督查组,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森林防火知责、履责、尽责、问责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要深入防火一线,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并记好督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内容要求,责令乡镇和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乡镇和有关单位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真正消除火险隐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

2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执行《xx县乡镇森林防火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和《xx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根据不同时期的防火重点和考核内容,分时段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火灾发生情况、领导重视情况、责任制考核情况、宣传氛围营造情况、林缘可燃物清理及秸秆转化情况、扑火队伍建设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指挥扑救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等。考核组由县防火办牵头,抽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30%的森林防火重点村进行考核。督查和考核结果要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和兑现森林防火以奖代补的依据,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在年度综合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3严肃责任追究。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违章用火,要敢抓敢管,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通过查一批、罚一批、抓一批,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把野外违法用火的势头打下去。要针对森林火情火灾,迅速行动,主动介入,实地勘察现场,查明起火原因,查清火灾肇事者。该处罚的处罚,该立案的立案,让其付出应有代价,对有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县人民政府

206年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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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28 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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