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3篇

第一篇

为巩固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行风办《关于204年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局20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水产技术服务的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效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服务。

二、评议对象

局各股、室、站。

三、评议内容

结合我县水产工作实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主要围绕五个方面进行: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局统一领导,各股、室、站各司其职、配合协调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把行风建设纳入工作总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是否切实加强各涉渔支渔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跟踪问效;是否存在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现象;是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否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党的支渔惠渔政策,全力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渔业行政许可程序、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渔业标准化建设、新型渔民培训、渔业和渔机安全生产等各项重要工作,促进渔增效、渔民增收。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提速增效、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公示;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便民利民;是否存在乱设收费项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态度生硬粗暴的现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扰民伤民、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

(四)单位自身建设,重点是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是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本部门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贯彻落实渔业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勤政、高效。

(五)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的来访咨询,积极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县效能监察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开展时间为8月份至2月底,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聘请3名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2、宣传发动。局机关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县有关政风行风评议方面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聘请民评代表。聘请3名离退休老同志、民主人士、服务相对人等担任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4、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内容,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动引导广大渔民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9月)

、征求意见。通过邀请服务对象、关联单位召开座谈会、恳谈会,主动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台账。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2、自查自找。全局围绕政风行风评议的五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找。

(三)整改提高阶段(0-月底)。针对前一阶段收集的问题,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时限。

(四)民主测评阶段(2月)。按县行风办统一部署,接受民主评议。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站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确保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注重实效,服务群众。各股、室、站要努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制约渔业发展环境、损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评议和整改,不断提高我局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3、明确责任,抓好整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决克服重评议轻整改的思想,自查整改工作要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各股、室、站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真正有效地解决影响我县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篇

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我局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20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和《204年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渔业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查严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渔业系统安全稳定。

一、任务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围绕中心,高效服务,努力实现保护渔业资源与保障科学发展的统一,从严执法与优化发展环境的统一,把好闸门、严格执法、保障发展、维护稳定,努力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全力保障我县渔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惠渔政策、养殖证发放、养殖渔船登记等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上级规定。全面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三)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做好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刻吸取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教训,查找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符合渔业管理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体系,打造一只“干事创业、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县水产事业的创新与发展提高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四)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狠抓干部队伍廉洁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在养殖证发放、养殖渔船登记等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禁故意为难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严禁违反服务承诺,超时限服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财务规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开支。

(五)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在全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最大爱护,大家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更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下狠心,下大力气抓,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实行问责制。要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的建设。

、报告制度。局内各股、室、站,凡所属人员涉及违法乱纪,被司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其主管股、室、站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2、问责制度。各股、室、站所属人员出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向局党总部作出书面检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全局内公开通报。

3、否决制度。局内党员干部,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追究刑事责任,但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影响严重的,该年度内所在股、室、站人员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4、一岗双责制度。从局领导到股、室、站负责人,既要对分管的业务负责,又要对分管范围人员的廉政建设负责,实行“一岗双责”,要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手都抓好。

二、具体责任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诫免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2、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机制。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4、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5、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6、狠刹精力不集中、干事不认真不作为和组织纪律不强之风,积极推进绩效管理。

7、严格执行渔业资源保护费征收有关法律法规。

8、加强对养殖证发放中水面实地勘察、养殖渔船协助登记工作。

9、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0、开展对渔业资源保护和养殖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闲置渔业资源以及落实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2、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3、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4、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5、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和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监督。

三、落实措施

(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进行反腐倡廉工作实践。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渔业发展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部、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渔业管理各项工作之中,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局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股、室、站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努力抓好本股、室、站的反腐倡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到管行业必管党风,抓业务同时必须抓廉政。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局党总支积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把上级指示精神同渔业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创新做法,推广经验,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股、室、站、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跟踪督查。局机关党支部、办公室开展巡视、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第三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局机关及时并妥善安排了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加强了领导,完善了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动员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为我局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平稳有序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按照局里的安排,自3月6日起至5月3日止,为我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的第二阶段,即自查自纠阶段。为切实搞好本阶段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整治干部作风建设的会议精神,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贯彻落实“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僵”,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拖”,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业务审批办理效率不断提高,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推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集中整治的范围:全局机关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三、集中整治的重点: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有四个方面、一十九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

、坚决纠正无事业心、无责任感,昏昏庸庸,碌碌无为,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的现象。

2、坚决纠正工作纪律松散现象,做到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建立健全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

3、坚决纠正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态度不正的现象。要求做到有事认真干,无事勤于学。对本职工作和局领导交派的任务及时地按要求完成。

4、坚决纠正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开会迟到、瞌睡,工作时间随意脱岗,网上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等现象。

5、坚决纠正工作呆板僵化现象。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应对工作,不能等领导追才动手,同事帮才完成。对待工作既要有原则,也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等现象。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

、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等现象。

2、坚决纠正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工作靠虚报,政绩靠乱吹等现象。

3、坚决纠正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调研蜻蜓点水,抓工作浮光掠影,不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的现象。

5、坚决纠正公仆意识淡薄,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人世故圆滑,争功诿过,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等现象。

6、坚决纠正干事畏惧困难,遇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群众希望得到解决的事不去积极想办法落实,遇到有名利的事却抓住不放等现象。

(三)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问题

、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提供便利或创造条件谋取不合法利益的现象。有关工程项目实施,一律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坚决杜绝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和挤占、挪用、截留各种资金的现象。对于有关惠农资金或灾情救助资金的发放,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行为。
3、坚决禁止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4、坚决禁止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个人生活腐化,追求享乐,灯红酒绿,低级趣味,不能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等现象。

5、坚决禁止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等现象。对待来办事或咨询的人员要热心办理和微笑答复。

(四)着力解决业务办理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坚决纠正行政许可管理不规范现象,针对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繁殖许可证、养殖渔船登记等方面,做到有办证程序可依,有工作细则可循,做到职责明确、分工细致。

2、坚决纠正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不守承诺,言行相悖,变相违诺,服务质量不高不优,事难办损毁服务形象。

四、步骤方法

(一)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召开局机关集中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动员会议,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查自纠

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局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各班子成员分头召开所负责的股站室及所属工作人员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全体人员要在该阶段内再进行一次自查申报,主动交待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股、站、室负责人做好同县工作组谈话的准备,要在思想上彻底打消侥幸念头,主动揭摆存在的问题。干部职工要就自身存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做好全局各股、站、室及主要负责人职责权限的梳理备案工作。

五、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股、站、室要按照话动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在整治过程中,要把学习贯彻于始终,把整改贯穿于始终,做到未整先改、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保整治收到实效。要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好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与抓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整治活动的成本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

2、注重结合,营造氛围。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局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氛围。要积极落实,大力宣传开展全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和推行本次整治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督促检查,接受监督。在整治期间,县委、县政府将对我局整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整治办也将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各股、站、室的督促检查。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根据各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08 1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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