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中心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水产中心的工作实际,经中心党组研究,现就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逐步探索和建立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工作原则

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原则。做到公开促发展,不要“两张皮”,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凝聚党心,集中民智,努力营造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不断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依法依纪原则。要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坚持稳妥创新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主动、科学安排、规范推进,又要大胆实践、勇于探讨、善于创新,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办法。

(5)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公开程序规范、严格,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2、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充分形成,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党务工作新局面。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从常规公开事项、“三重一大”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事项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

、常规公开事项

()党组织领导设置、工作机构设置、主要工作制度情况;

(2)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制发的重要文件、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4)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表彰和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提拔和奖励干部、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情况;

(5)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6)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8)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9)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三重一大”公开事项

重大决策: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3)本单位重要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等工作情况;

(4)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情况;

(5)涉及本单位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情况。

重要干部任免:

()本单位所管辖干部的任免、调动情况;

(2)本单位后备干部推荐、选拔情况。

重大项目安排:

()本单位投资5万元以上基本建设、修缮、改造项目和办公设备及其资金的使用和运作情况;

(2)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情况;

(3)其他应予公开的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大额度资金使用:

()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调整情况;

(2)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方案及落实情况;

(3)国有、集体“三资”监管与收益支出情况;

(4)其他应由集体决策并予以公开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依申请公开事项

()依据申请和要求,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及解决落实和办理情况;

(2)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向申请人做出解答和说明情况。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将宜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中心党组内部、单位内部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场合予以告知。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口头传达、会议传达、下发文件、定期通报以及在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  

(3)公开载体。利用内部刊物、网站、板报墙报、宣传栏等载体,开辟党务公开专栏。  

2、公开程序  

()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在公示前必须由党组织集体审核,或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预公开。中心党组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调整的经党组研究进行调整后再公开。  

(3)公示。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党内事务,应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公开期间,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月或一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两次公开。

五、公开保障制度 

为确保公开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有效推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公开保障制度,使公开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可向党政组织申请公开事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党政组织认为可以公开的,要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心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中心党组工作报告定稿后,要将工作报告公布,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修改后及时公开。

3建立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刁伟同志为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聂瑞飞同志为党务公开新闻联络员,由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公开新闻发布通过举行定期和不定期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报会、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4建立公开监督员制度。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明确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确定薛士强、何昌明为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水产中心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创新力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1-28 13: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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