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整治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目的意义与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潍坊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用工单位责任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查体率,完善职业卫生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辖区内企业接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204年底达到95%以上。

三、检查内容

市卫生局将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掌握本单位接毒接害职工人数;是否为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对职工给予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职业卫生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职业史与职业接触史是否清楚;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是否已安排复查;职业禁忌症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患者是否已妥善安置等。

四、工作步骤

㈠启动阶段(5月)。各有关用人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实际,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㈡监督检查阶段(5月-9月中旬)。市卫生局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和汇总表。对违法行为下达整改意见,对不能如期整改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㈢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0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市卫生局将对全市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涉及范围广,整治要求高。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市开展的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职业病溯源调查活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㈡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市卫生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缝隙、全覆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㈢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结合我市开展的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及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卫生法制观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25 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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