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渔业安全投入,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特别是“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渔业生产行为。

(二)加强对渔船安全、消防设施及渔船救生、消防、号灯号型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和产品质量的检查。

(三)加强对渔船修造及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的督查,加大对非法造船、制造和经营不合格船用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厉查处渔业船舶非法载人载货行为。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违法违规渔船要严格按照《渔业法》、《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省渔业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

三、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从8月0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8月0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对辖区内的渔业生产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治理。

(二)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8月2日至8月3日)。县渔政站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9月日开始至9月20日)。相关单位根据自查和督查反馈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督查过程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创新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要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围绕自身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按照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要求,制定“全覆盖”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要对照检查内容迅速行动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区域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大力推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17 17: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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