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于8、9、0三个月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即排查突出信访问题,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有效地解决和预防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这一重要工作部署,现就全市国土系统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通知》精神,深入排查、着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事件、坚持防止发生大规模进京赴省上访活动、坚决防止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突出信访问题。以征地补偿、拆迁引发的涉地矛盾、违法用地、土地权属纠纷、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以下4种类型的涉地信访矛盾纠纷:一是群众比较关注、可能引发公众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涉地信访矛盾纠纷;二是信访积案引发的涉地信访矛盾纠纷;三是部、省等上级交办、督办的涉地信访矛盾纠纷;四是近期办理的尚未化解的涉地信访矛盾纠纷。在排查中坚持“六个不放过”,即疑点没有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信访未“案结事了”的不放过。市局领导将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等形式,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指导、督促各地最大限度地实现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要深入开展接访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加大领导包案、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特别是加大包案化解部、省交办信访积案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五包”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稳控、包依法处理、包停诉息访,实行包案息访制。县(市)局、分局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重点信访矛盾负主要责任。

(二)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出台和征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摸底调查在建和拟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尤其是沿江、沿海等重点区域和化工等敏感行业的项目,城中村改造等矛盾相对集中的项目用地情况,以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点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对已经出现风险预警的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防止引发事端,特别是对虽然合法合规但群众意见较大、一时工作没有做通、矛盾没有完全化解的项目要暂缓征地或用地,待进行风险评估,真正做通群众工作后再实施。同时,加强对五山等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特别要在极端气候、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以前,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复查和再排查,并对所有隐患点作出危险性评价,筛选出危险点或危险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抓好全系统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全系统基建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排查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各项业务办理的合法合规性,信访处置机制的有效性,以及违法用地查处履责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排查基层国土部门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各项维稳措施特别是矛盾化解、纠纷调解、预警报警等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人员、投入是否落实到位,“片警式”监管和“保姆式”服务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是否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服务企业和百姓中是否存在简单化、教条化和推诿扯皮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基层处理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从8月到0月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走访等形式,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8月初至8月下旬)。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深入一线摸透实情、找准问题、查清原因,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对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等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摸清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主要矛盾。建立完善情况报告、分析研判、登记建档、受理分流、督查督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整治化解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坚持边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相结合,把整改贯穿于集中排查的全过程。按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明确调处和整治目标,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措施和期限,迅速有力有效处置、解决。要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长期没有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办理,确保解决到位,避免工作简单化。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和问题积累、激化。

(三)整改总结阶段(9月中旬至0月)。坚持整体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检查整治情况,防止因疏忽遗漏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稳定的薄弱环节。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建立跟踪反馈、定期自查与复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加强涉地信访处置的有效性,认真做好全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四项排查”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而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是从源头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四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将“四项排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着力消除存在的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局成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项排查”工作协调小组和工作组(名单附后)。协调小组负责部署和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项排查”工作,研究协调“四项排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负责实施和推进各项排查及整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也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四项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扎实有效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疑难问题,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处理。对因工作疏漏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局将称成立“四项排查工作”督察组,分别于9月初和0月中旬到各县(市、区)开展“四项排查”专项督查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群众走访等形式,察实情,问实事,检查各地排查整改情况,对影响安全稳定的薄弱环节进行跟踪追查,推动各地将矛盾、问题和隐患排查到位、解决到位。各地各单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主动化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矛盾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为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须于8月28日前将“四项排查”工作方案、9月0日前将排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0月5日前将问题解决情况和“四项排查”工作总结报市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2 13: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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