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进和完善内部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处室(站)和工作人员的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实现以个人绩效保证处室绩效、以处室(站)绩效保证机关绩效的目标,根据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关于推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共性目标制定与考核工作规则》以及《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个性目标制定与考核工作规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

绩效管理对象分两个层面:一是局机关各处室、市地震监测站,二是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科级)。

二、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绩效管理的目标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和工作满意度目标。

三、方法步骤

(一)处室绩效管理

1.设立指标体系

各处室(站)设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时,要注意与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相衔接。设立职能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创优工作和工作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见附件1)其中:

职能工作目标:为个性指标,一般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3个二级指标构成。重点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承担本局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常规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能(监测站为法人登记中明确的主要职责)以及应当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责任。其他工作目标,主要考评处室承担的本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管理工作目标:为共性指标,一般由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及其他工作等4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廉洁履职目标,主要考评处室依法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办事效率、遵纪守法等内容。

创新创优目标:为共性指标,由创新创优成果体现、工作适时改进2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评各处室创新创优成果及推广、未完成工作项目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由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2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内部评议,由领导班子评价和处室(站)相互评价两个层次;外部评议,由省地震局职能处室和市(区)地震局评价两个层次。

处室绩效管理各项指标的权重由各处室(站)确立。

2.确定目标计划

3月29日前,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职能工作目标计划,由各处室根据局203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书和20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和各处室(站)确定的重点工作、处室职能、社会责任、工作任务,梳理本处室(站)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并按季进行细化分解,确定相应权重,报分管局长审定后确定。4月3日前经分管局长审定,4月0日前公布;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由局统一制定。创新创优目标计划,由处室自主申报。工作满意度评价由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

3.绩效评估

()职能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评估

职能工作目标实行每季度评估,管理工作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实行年底一次性评估。

(2)工作满意度测评

工作满意度测评可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征集省局职能处室、局机关人员以及市(区)地震局等对被评估处室效能建设的评价,测评由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总分计算

处室绩效总得分=职能工作总得分×相应权重+管理工作得分×相应权重+创新创优得分×相应权重+工作满意度得分×相应权重

职能工作总得分=一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职能工作得分×25%

(2)等次确定

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达标:70分以上;诫勉:70分以下。其中:优秀处室(站)设定为-2个。凡发生处室人员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情况的,当年度处室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二)个人绩效管理

.设立指标体系

个人绩效管理,设立工作考核目标、内部管理目标、工作满意度目标3个一级指标。其中:工作考核目标,为个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考评个人遵守学习制度、工作纪律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工作满意度目标为共性指标,主要为局内部对被评估人的评价。(见附件2)

2.确定目标计划

3月29日前,制定目标计划书,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其中:工作考核目标计划,由个人根据处室分工,将任务按季分解后申报,4月4日前经分管局长审定,4月0日前公布;内部管理目标计划,由办公室结合内部管理制度制定。

3.绩效评估

工作考核目标按季评估。内部管理目标由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做好相关记录,年底一次性考评打分。工作满意度目标,分为领导班子评价、中层干部评价和一般工作人员评价3个层面,年底组织测评。

4.总分计算及等次确定

个人绩效总分=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相应权重+内部管理目标得分×相应权重+工作满意度得分×相应权重

工作考核目标总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工作满意度得分=领导班子评价平均分×40%+中层干部评价平均分×30%+一般工作人员评价平均分×30%

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4个等次,相应分值段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达标:70分以上;诫勉:70分以下。其中:优秀个人设定为-2个。凡个人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或2次以上(含2次)不服从组织安排等情况的,当年度个人绩效评估结果降为诫勉等次。(附件3)

四、结果运用

局加强对处室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职务晋升、后备干部培养和事业人员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估确定为“优秀”的处室(站),年度考核优先考虑安排优秀等次名额。同时被确定为“诫勉”的处室和个人,应向党组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几点要求

.加强领导。局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部绩效管理办公室,由同志兼任组长。各处室(站)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站)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支部配合做好内部绩效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考核、测评、评选等相关工作。

2.认真组织。各处室(站)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早确定目标计划,尽早推动。绩效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步骤,开展绩效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督查、通报、反馈等制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3.严肃纪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处室绩效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程序公开、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被考评处室和个人,要实事求是地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对目标职责完成不力影响全局绩效考核的以及处室(站)考评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7-31 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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