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级有关单位:

&bsp;  为预防控制和逐步消灭狂犬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bsp;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bsp;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蓄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多因被感染狂犬病毒的犬、猫或野生动物咬伤而受到感染。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达00%,是当今人类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不仅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社会安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问题。狂犬病虽然不可治,但是可预防、可控制,即使被狂犬咬伤后,若能及时进行正确的伤口处理和全程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发病率可降到0%以下。因此,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狂防工作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村(居)委会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控原则,和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综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辖区内狂犬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bsp;二、明确目标和任务

&bsp;  坚持“以打促管,以打促免”的工作策略,确保实现下列目标任务。

&bsp;  、205年狂犬病例力争在我乡无一例狂犬病例发生。

&bsp;  2、犬只管理率:农村养犬批准率95%以上,限养区(场镇)养犬,审批发证率00%;准养犬只按犬类分别登记造册,农村、场镇均达00%。

&bsp;  3、准养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率达00%,颁发《犬只免疫证》,免疫犬只挂牌00%,犬只狂犬病毒检测达00%。

&bsp;  4、农村、场镇犬只栓养或圈养率达00%。

&bsp;  5、未经免疫的犬、无证牌标证记犬、狂犬、无主犬、流浪犬及未按规定栓养或圈养的犬只捕杀率00%。

&bsp;  6、自然死亡和捕杀后的犬只无害化处理率00%。

&bsp;  7、犬伤患者登记及时报告率、伤口正确处理率,狂犬疫苗全程注射率均达00%。

&bsp;  8、发生狂犬病例24小时内报告率00%。狂犬病例调查率00%。

&bsp;  三、主要控制措施

&bsp;  、狂防工作事关重大,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村委及部门工作计划,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题研究狂防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措施、投入“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乡政府成立狂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安办、畜牧站、卫生院、财政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预防控制狂犬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安办、畜牧、卫生抽派人员组成人员组成联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地点在畜牧站,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以加强辖区内狂犬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bsp;  2、加强宣传,普及防控知识。

&bsp;  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山头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采取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狂防条例》及狂犬病的危害性和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使狂犬病防制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依法养犬和犬伤后主动就诊的自觉性。

&bsp;  3、规范养犬,查处违法行为。

&bsp;  全乡任何犬只都必须造册登记、免疫、检测,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须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发给准养证书。场镇禁止饲养任何犬只,经批准饲养犬只,犬主必须带犬到畜牧防疫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栓挂犬只免疫牌,并进行定点检测。凡准养的犬只必须栓养或圈养、栓养犬只的铁链不得超过3米。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严禁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在场镇不得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带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

&bsp;  对未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或未按规定栓养或圈养的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处罚。凡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犬只登记、免疫、检测,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罚。对拒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中依法执行公务,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狂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行事责任。

&bsp;  养犬和个人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责任人应负责立即将被犬伤者送往医疗卫生单位诊治,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致人死亡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承担医疗费用或丧葬费和抚恤金。

&bsp;  4、部门配合,建立机制。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联动性强,这就要求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一套政府倡导、部门联动,科学防制,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密切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尽职尽责搞好配合工作;二是狂防指挥小组等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沟通部门之间,部门与乡、村之间的网络关系,避免各自为阵的被动局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建立相关部门会商机制,狂防办公室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互通情况,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商解决的办法,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组长请示汇报,为党委、政府下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bsp;  四、落实责任,考核奖惩

&bsp;  狂防工作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签订狂犬病防制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狂防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委会、各部门预防控制狂犬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终进行考核。一是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之一,二是名列前三位的村(居)委会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力,发生狂犬病例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并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编辑:圆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4-03 2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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