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三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化解和消除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重复上访、非正常上访(简称“三访”)问题,努力实现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零”目标,按照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一次“三访”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大对信访问题化解处理力度。通过开展“三访”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把“三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本系统“三访”工作“零”目标。

二、基本原则

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及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协助支部书记及行政领导搞好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相互配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局“三访”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三访”专项治理活动从202年9月0日开始至202年2月20日结束。

五、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形势和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信访工作。

、抓好离退休人员思想工作;

2、抓好对各单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

3、抓好因单位工作性质而涉及的群众信访工作;

4、抓好对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加大排查,建立台帐(9月0日至9月30日)。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三访”问题,坚持信息汇集逐级上报与分析研判相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要对排查出本单位存在的“三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件按起因、时间、地点、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2、落实责任,集中化解(0月日至2月0日)。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三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三访”问题存在责任不明、方案不实、信息不灵、盯控不力、接访迟缓,造成有关方面人员越级群体上访致使我局被上级通报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局党委、行政写出深刻检讨,并按相关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逐一追究到位。

3、创新方式,及时总结(2月日至2月8日)。局属各单位要对“三访”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积极推广“三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本系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2、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实行负责人包案制度,真正做到及时主动地妥善处理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人员的工作;对存在“三访”问题而没有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年初下达的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3、健全矛盾排查制度,及时掌握信息。对重要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督办措施,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局属各单位每月底前将本单位排查基本情况摸底表报送局办公室,并按填表要求详细填写好“三访”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可能上访的人员和上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把息访工作落实到位,力求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重复和越级上访。

4、注重工作方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出现的信访问题,一般问题当面答复、办理;复杂问题,按职权职责请示办理;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认真、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逐级上报,只能缓解矛盾,决不能激化矛盾,尽量让来访群众满意而归。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7 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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