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污染整治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燃气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我县燃气行业使用、诚信经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职责,标本兼治,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我县燃气使用的安全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的管理、储存、使用,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或问题,全面提升对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整治范围、重点

、燃气公司(站)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

2、严厉查处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已报废钢瓶的再使用;

3、要求从正规的燃气点灌装充装燃气,并且相关证照要求齐全;

4、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燃气企业安全、值班、应急预案及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机制,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四、检查方法

按照市、县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保证生产供应、设施运行安全。

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安全保障,保证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服务环境整洁美观,服务标识统一醒目,执证上岗,服务设施、供应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推行优质服务,树立行风新风。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服务理念,以“没有最好,只为更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经营理念,完善服务体系。

3、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方法科学有效。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完善。要树立大局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操作规程、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建设,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处理快速有效,在全行业形成公平竞争、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各燃气企业要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从严抓紧抓到实处,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计划,迅速予以落实。

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隐患。

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液化气罐、燃气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保证各类隐患及时得到整治;县城管局、质监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各燃气企业每月对站(公司)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要岗位和人员加强监管,做到有制度、有落实,岗位明确,责任到人。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

要加强专项整治力度,增强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要利用教育培训、横幅、宣传单、电视等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员工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4、强化检查督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安全措施

、液化气钢瓶应堆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易腐蚀的地方,禁止放置在密封橱柜内;

2、液化气钢瓶严禁摔、踢、滚、倒立和撞击;

3、液化气钢瓶严禁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严禁用火烧烤或用开水浇;

4、液化气钢瓶与灶具要并排放置,瓶与灶的最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不允许灶台上放灶,灶台下瓶这种直接放置的方式;

5、发现钢瓶瓶体、角阀漏气时,应及时通知或送往气站处理,严禁私拆,不得自行处理;

6、绝不可用明火(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式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

7、严禁进入燃气异味浓烈的房间,以免燃气中毒;

8、严禁自行维修燃气器具;

9、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装(经营);

0、加强企业、用户间的宣传,不可短斤少两,切记安全使用。

第二篇:建筑工地治理粉尘污染方案

为深化“爱护家园”行动,切实推进和谐,文明、秀美建设,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蓝天·碧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城区建筑工地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积极行动起来,举全县之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的号召,坚持城区建筑工地全面综合治理,落实防治粉尘污染责任制,采取严管重罚过硬措施,把城区建筑工地粉尘污染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目标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监管,204年城区所有在开发的建筑工地都要实行围栏作业,工地进出口道路需硬化,设立冲洗平台,淤泥沉淀池,确保车辆洁净上路。其它还未开发的工地一律先登记,按照防止粉尘污染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现象。

三、具体要求

、城区建筑工地必须围栏作业,围墙8米-2米,砌在树木内侧,建筑材料、施工设备不准堆放在墙外。

2、所有建筑工地在进出口处必须硬化路面,设立冲洗平台,有多个进出口的工地,要设多个冲洗平台,冲洗平台按余土办下发的图纸设立。

3、所有建筑工地必须按要求做好淤泥沉淀池,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房屋拆迁应边拆边洒水降尘,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干净。

4、建筑工地出入车辆一律冲洗洁净才能上路。

5、所有分散的小建筑工地都必须在开工之前到余土办登记,并按渣土调运要求作业。

四、主要措施

、每个建筑工地开工之前余土办向开发商收取伍仟元冲洗平台建设押金,没按要求设立冲洗平台、淤泥沉淀池道路不硬化的,由余土办在其押金中拿出相应资金聘请专业人员代为设立冲洗平台和相关治污设施。

2、实行严管重罚,每发现一次车辆没冲洗干净带泥上路按《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还必须清洗被污染的路面。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干净,余土办督查人员定时督查,下发督查单限时按要求清运干净。没按要求清运干净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4、各工地粉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对未按方案要求施工的建筑工地,竣工时不予验收,待整改到位后方可签章。

五、责任分工

、成立县城区建筑工地治理粉尘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2、将各工地的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头上,规定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时间,各工地责任人按各自的责任要求完成好工作(详见责任分工表)。

3、定期督促检查。各工作组每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一分管领导向局里汇报一次城区建筑工地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半年由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成果。

第三篇: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化“爱护家园”行动,切实推进和谐、文明、秀美建设,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好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蓝天•碧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范围,最大限度的治理城区粉尘污染,还市民一片蓝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积极行动起来,举全县之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的号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防治粉尘污染责任制,采取教育为主、疏堵结合、严管重罚等过硬措施,把城区粉尘污染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努力,使县城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筑工地、乱扔垃圾、餐饮业、过境车辆撒漏等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环境整洁、水质优良、空气清新、生态和谐的良好局面,204年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及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所有建筑工地都实行围栏作业,设立冲洗平台,车辆洁净上路,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205年,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及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率及集中处理率达00%。

三、工作任务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204年,取缔城区内企业、学校、洗浴中心等所有燃煤锅炉,改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油改气”工作,鼓励民用车“油改气”,倡导新风尚,引导城市居民勤俭节约、文明过节、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2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204年2月底前,城区内所有大中型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业一律禁止使用煤炭,必须改用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和其它清洁能源;205年2月底前,凡营业面积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业、集体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油烟机,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采取措施规范沿街、沿路餐饮摊点、露天夜宵摊点经营行为,禁止违规排烟、排污。

3控制扬尘污染。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监管。施工场地都要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工地车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平台,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房屋拆迁时应边拆边洒水降尘,工程渣土应及时清运干净;二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城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扩大建成区绿地规模,做到黄土不露天,禁止焚烧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禁止在人行道或城区道路上烧柴、烤火;三是大力整治超限超载车辆。全县装运矿产品、水泥石料、沙石余土等可能产生粉尘污染的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冲洗,所载货物不得超过车厢,全部要遮盖防尘布,并划定行车线路。

四、工作措施

排放消尘。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要积极主动联合环保、工商、工业园、天燃气公司等单位,强力推进“油改气”工程,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大中型宾馆酒店、沿街营业餐饮业、职工食堂、园区企业逐渐使用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排烟、排污现象。

2清扫除尘。一是县城环境卫生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并督查到位。二是重点路段出动机扫车进行清扫。增加机扫车辆,机扫车由原来的一部增加至两部,吨位由原来的3吨增加至8吨;扩大机扫范围,机扫范围由原来的;提高机扫面积比例,由现在的20%提高到40%。

3工地控尘。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执法力度,要求建筑工地对工地进出口进行硬化,设立冲洗平台、淤泥沉淀池,配齐高压枪等冲洗设备,进出工地的车辆在冲洗平台将轮胎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管住泥土源头,杜绝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

4洒水降尘。改变县城一车洒水的现状,每天确保两部洒水车上路洒水,吨位由2吨增加至22吨,车速控制在20码以内,确保水量,调整洒水次数(冬天天晴每日3次,高温天气每日4次),将洒水范围逐步扩大至部分小街小巷;实行夜间冲洗作业,每天凌晨点至5点,对县城街道逐条轮流冲洗,做到县城主要街道每半月冲洗一次,其它街道(含小街小巷)每个月冲洗一次,确保街道、人行道卫生清洁,解决“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老大难问题。

5绿化吸尘。一是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城创建工作。对城区园林绿化进行整体规划设计,重点加强对主要街道的公共绿化改造,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机制和庭院绿地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实现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城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主干道沿街单位00%实施拆墙透绿;二是抓好社区“五联创建”活动。结合县委“五联创建”活动,着力做好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加小区的配套绿化,实现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达标率60%以上。

6外围堵尘。一是常年整治无遮盖过境车辆。坚持联合交警、公路等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整治,平时开展经常性的整治活动;二是与交警、交通、路政联合成立整治小组,常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通过部门间的联合整治,严管重罚,逐步分流和杜绝装载砂石、石英砂、瓷土等载重车辆进入城区,减轻城区粉尘污染程度。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管理局防治粉尘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将整治粉尘污染的各项工作细化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规定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时间(详见附表)。

3定期督促检查。每周星期一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半年由责任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成果,年终将防治粉尘污染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设立防治粉尘污染工作单项奖,奖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工作开展不力,治理效果不好或不明显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必须向局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限期整改到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5 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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