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城市街道建立&ampquot大工委&ampquot领导体制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城市街道建立"大工委"领导体制的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年初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党建工作,充分调动驻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支持、参与街道社区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在城市基层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渗透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市街道建立"大工委"领导体制(以下简称"大工委"体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街道"大工委"体制的重要意义  在城市街道中建立"大工委"体制,是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领导和提高街道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街道所承担的城市建设、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客观要求建立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新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街道"大工委"的体制,有利于挖掘和整合辖区内部组织、人力、物资等各种资源,在体制上更好地适应街道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在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有效保证。为此,全市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街道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9 15: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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