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XX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旅游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巴彦浩特镇人民政府与通古淖尔工作站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工作站的主要负责人是该辖区旅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二、事故控制目标   控制轻微、一般和较大的旅游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重伤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为零。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旅游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察,研究解决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记录完整并督办落实。   2、在落实中做到“五有”:有专人、有计划、有措施、有监察、有考核。   3、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和自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监察及整改情况要有记录,内容全面,客观真实。   4、在旅游旺季、节假日等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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