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状

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提高民警、协警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1、在上下班及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则,不驾驶、乘坐无牌、无照及报废车辆,行车时注意交通安全。   2、严格公车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所有公用车下班时间一律停放在所内,开公车出乡镇要向所长请示,严禁公车私用。    3、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    4、外出执勤时要带好驾驶证,行车中思想集中、谨慎驾驶, 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不抢道行驶,不强行超车,做到宁停一分,不抢一秒。    5、要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保证在酒店见不到警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开车,将不安定因素降到最低点。   6、违章作业或个人的私自行为酿成事故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7、民警、协警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罚款处理;如果情节较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民警写出检查,协警一律开除。   所长: 民警:   协警:    年 月 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08:30
上一篇: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下一篇:关于对临时改道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友评论《交通安全责任状》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