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2011年度XX市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八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和体制,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督促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管理,认真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继续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地税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4 15: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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