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扣“五个当阳”建设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力做好促进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事制度改革、筑牢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目标争一流,服务再升级,党建创品牌”。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公平、创业公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全力服务企业用工。实施企业人才“百千万”聚培工程。深化“企业高校行”活动,组织企业举办-2次高校大型招聘会,引进和储备急需紧缺人才。推进培训鉴定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在部分重点企业建立实训基地,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培训、在职提升培训、转岗培训等;与市职高协商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做到招生即招工,发证发“两证”:毕业证、技能合格证。继续开展“二进三访四搭台”活动,通过免费发布招工信息、举办大型招聘会、开展送岗位下乡、到外地招聘和劳务输入对接等活动,为企业引进00名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培训000名技工,招聘0000名员工。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做实离校未就业当阳籍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统筹落实“三支一扶项目”及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活动,积极引导当阳籍大学生回乡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和管理。继续实施好“志·能”激发关爱工程。加强“陶瓷工”劳务品牌跟踪服务。

  (四)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全民自主创业,重点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妇女巾帼自主创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规范发展,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00万元,扶持创业350人,带动就业490人。

  (五)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城乡劳动者按需培训、适岗提升,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严格实行就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加强培训跟踪检查监督,全年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2800人。

  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强社保稽核,对新办未参保企业、基数申报较低单位、小微企业、宾馆服务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等进行重点监控,依法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确保人人享有。全年新增扩面8980人次,年底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0540人次(不含居民养老),其中养老保险参保9700人,失业保险参保29730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33470人,工伤保险参保33470人,生育保险参保26860人。全年征收社会保险费49430万元(不含居民养老),其中企业养老保险3289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750万元,失业保险720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0280万元,工伤保险250万元,生育保险540万元。

  (七)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做好**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调整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落实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长期缴费、高标准缴费,提高人均缴费水平。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率达00%,新增扩面05%,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待遇00%按时足额发放。

  (八)做好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监控。推进省、宜昌市医保“一卡通”,实行省内异地就医购药联网即时结算。巩固完善医疗保险宜昌市级统筹。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完善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相衔接的生育保险办法,推进生育保险宜昌市级统筹。

  (九)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继续扩大事业单位及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工伤参保覆盖面。探索建立工伤补充保险制度。加强对工伤认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高工伤认定的质量和时效。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十)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加大失业保险基金中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的使用力度,及时为失业人员提供相关再就业服务。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失业预防与调控,探索建立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

  (十一)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医疗服务监控、网上参保缴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展“社保基金网络监管年”活动,加大各类社保待遇虚报冒领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拓宽“一站式”服务功能,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畅通人社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全市镇村新建30个居民养老待遇领取待办点,方便城乡居民及时享待。

  三、加强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十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深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及应用,落实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加强日常考核,实行公务员日誌制。推进公务员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各类能力素质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按省、宜昌市要求适时启动公务员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类分类管理工作。

  (十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好全市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岗位聘用与动态管理等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

  (十四)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落实安置政策,拓宽安置渠道,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

  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出台有关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工资待遇等方面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吸引留住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体系。做好**年各类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共享宜昌搭建的国家级网络培训优质资源,深入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000人。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活动,切实推进乡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和“金蓝领”开发工程,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80人。深入实施民间工艺技能传承项目。做好湖北省技能大师和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状元选拔推荐工作。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建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十七)做好人才评价服务。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积极畅通非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加大特殊评审和专项评审力度。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组织技能鉴定发证2200人。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市新增专业技术人才020人。

  五、健全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八)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省、宜昌市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积极探索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管理调整办法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措施,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

  (十九)加强企业工资调控。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健全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通用工种(岗位)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高温津贴标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确保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8%以上。扩大劳动用工备案覆盖面,劳动用工备案率达80%以上。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二十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合法用工指导、社会保险稽核“三位一体”的日常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查处侵权违法行为,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到期结案率达00%。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导基层网格调处劳动保障案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十二)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分行业建立2—3个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充分发挥企业和镇(处)调解组织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到期结案率达00%。健全与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力争劳动争议调处实现“三升三降”,即调解组织建立率、下访化解率、庭外服务率“三升”,开庭审理率、调后求裁率、裁后上诉率“三降”。加强仲裁庭建设,不断提高仲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十三)做好农民工工作。巩固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对建设施工项目的清理排查工作,优先快速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及时处理化解欠薪隐患。研究扶持家庭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创建我市家庭服务业品牌。

  七、切实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二十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人社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镇(处)人社服务平台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建成市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对基层人社工作的考评管理,深入推进基层人社业务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融入对接,打造“5分钟就业、社保、维权服务圈”,为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就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和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公开各项审批事项的内部工作流程图和外部办事线路图,做到主动服务、温馨服务、优质服务。

  (二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新标准社保卡的发行力度,年末持卡人数达到26万人。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公务员、劳动保障监察、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系统数据向省、宜昌市集中。进一步扩大业务网络覆盖面,加快网络向社区和行政村延伸,全面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完善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二十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十七)加强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大力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领导包案和信访接待日制度,推动解决历史遗留信访突出问题。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做好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平安当阳建设。

  (二十八)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宜昌和当阳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四风”,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五福惠民、温馨人社”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三创三先”冲百强等创先争优活动,倾力打造全省党建示范基层党组织。

  (二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七项规定”和市委“四项具体规定”。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成果,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全面整合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分权制衡和流程制约。

  (三十)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做好招商引资、“三万”活动、目标管理、工会群团、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老干部服务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编辑:琛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3 19: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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