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金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一、就业工作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4年全市就业工作将面临结构调整和失业率控制双重压力。我们将按照就业优先战略要求,进一步放大就业政策效应,加快转变就业增长方式,着力调整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统筹城乡和各类群体就业,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素质就业、公平就业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失业调控和稳定就业,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现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的目标,力争通过努力将全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确保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发挥就业政策实效。深入推进“就业政策惠万家”活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市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实效。
  (二)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家庭服务促就业计划”,大力开发家庭服务就业岗位;完善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政策;出台家庭服务业部分职业规范,适时发布家庭服务业工资指导价位。
  (三)推进全民创业工程。筹建**创业大学;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扶持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提高创业项目的质量和规模;组织开展创业政策进农村、进社区、进高校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失业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
  (四)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吸引优秀人才集聚青岛;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帮助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将所有进行登记的失业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形成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
  (五)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实现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建立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强化对市场的监控调节能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研究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障工作
  204年,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将面临扩面征缴难度加大、老龄化程度加快等多重压力。我们将立足实际,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力争全年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人数均有稳步提升。
  (一)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能力。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扩大外地派遣制农民工参保人数,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
  (二)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流动性。畅通统筹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渠道。按照保障权益、转续顺畅、规避风险的原则,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
  (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大额医疗补助制度,落实长期医疗护理、大病救助制度。探讨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运行机制。建立大病救助网络化服务模式。继续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四)加强基金监管。以养老、医疗保险待遇稽核为重点加大基金稽核力度,强化对养老待遇领取和医疗服务的监控。
  三、人才工作
  204年,将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相结合,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搞好服务,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开展“”人才工程,力争实现引进博士000人、硕士0000人、本科学历和专业技术人才0万人的目标。
  (一)专项计划提升人才引进培养针对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集聚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聚青创业”、“大学生人才储备”、“博士后培养留青”、“专家激励”、“专家工作站”和“金蓝领培育”等六个计划。建设博士创业园。实施“蓝色经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全年力争选派500名左右技术和管理类人才出国(境)培训。继续实施“万名技师培养计划”、“金蓝领培训计划”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二)搭建载体吸引人才。依托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加强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规划,加强人才项目推介力度,建设一批硬件设施一流、软件服务健全的海外人才创业基地,形成特色互补的海外人才创业园区集群。
  (三)重点突破提升引才水平。举办首届中国·青岛海洋人才和项目博览会。筹办好“203蓝色经济国际高端人才项目洽谈会”。争取引进00名左右蓝色硅谷建设急需国际高端人才。以大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依托,争取扶持0个左右影响较大、重点突出的新引智项目,引进50-00名左右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高水平外国专家。建立健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体系,培育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蓝色经济引智示范基地,新建一批海外引智工作站。
  (四)区域联动改善引才环境。健全中国海洋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打造集摊位招聘、网络招聘、人才猎头等“九位一体”的人才配置中心,在山东半岛其他六城市建立分市场,建立区域人才服务合作中心,形成中国海洋人才市场集团。根据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出台人才公寓配租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四、劳动关系工作
  204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全力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扩大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完善集体合同备案制度。
  (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关系网络系统,深入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协作,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完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根据国家规定,修订我市特殊工时审批办法。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研究人社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贯彻意见,落实省厅“三项活动”和仲裁效能建设要求,完善预防、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指导区市深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发启用调解仲裁信息化管理办案系统,大力开展调解员、仲裁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日常巡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系统建设,制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认定办法,从源头上减少侵权案件发生。提高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水平,高效查处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

(编辑:新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02 2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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