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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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

【摘要】高校作为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艰巨任务。如何切实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统“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起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到实处、取得明显实效,是当前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探析了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目前存在的症结与不足,着重分析了高校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的路径。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bsp;教育&bsp;长效机制&bsp;高校


一、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当前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是由其重要性决定的。

(一)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依法治国作为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中国实行依法治国政策,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实现建设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复杂工程,需要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努力才能实现。高等学校所培养的当代大学生,要想成为一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就必须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理念”、“主权在民理念”、“人权保障理念”、“权力制约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当”等一系列现代意义上的法制理念和思想,注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事,做一名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合格公民,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做出自身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国情相结合达到了新的高度和阶段。作为承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培养机构,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大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人才培养环节的地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让广大在校大学生不断增强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定不移地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与内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意识,在建设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三)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培育和提升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当前,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律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树立起懂法、知法、尊法、畏法、用法、护法等法律意识,坚守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与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仅成为一名专业型人才,又能成为懂法律知识的创新型人才,树立起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进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熟于心,外行于表。

(四)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守“和谐社会”追根到底,在本质上就是要构建“民主社会”与“法治社会”。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对大力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与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增强其法治意识、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将大学生培养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参与力量。

(五)在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由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际上是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年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以2个关键词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由此可见,在高等学校深入长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要求。

二、当前高等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现状分析

在高等学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旨在在广大大学生中深入推进并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基本内涵与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然而,在当前的实践中,高等学校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治观念、依法治国理念淡薄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其实质是指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理念、意识与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转型关键时期,改革开放特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当代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带来巨大的冲击与影响,社会上的浮躁风气逐渐飘入“象牙塔”,严重侵蚀着当代大学生的“三观”。在一项关于当代大学生对法律方面的认识的调查显示,有接近58%的大学生选择“法律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有接近63%的学生选择“权力大于法律”,还有接近36%的大学生对目前的法治环境不太满意或者不满意。以上大学生的选择数据足以表明,当代大学生对我们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以及法治观念等方面尚不满意,还存在怀疑,充满不信任,对我国的法治状况充满更高的期望。

(二)权利意识淡薄,以人为本理念尚需增强

在法律的范畴中,“权利”是核心内容。一个懂法知法的人,首先明确的就是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边界在什么地方。但现实中,虽然有高学历、高专业知识的当代大学生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利的意识却十分缺乏,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权利受到侵犯时,却常常无视或者不知如何应对。一些大学生特别是来自农村、山区等相对落后地区的大学生的观念受传统思想、伦理道德影响比较深,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以往的观念对自身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倚重道德观念、忽视法律观念,偏重自身责任与义务、轻视自身权利与需求,过度追求集体利益而疏忽自身合理存在,这些不恰当的观念一直左右其学习工作生活,对自身的合理存在过度漠视甚至是全部放弃。现代社会,除了以往的强调集体利益以外,还强调要维护个人的合法正当权益与权利。并且,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还充分体现在“以人为本”上。综上,要充分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当权利的意识与观念,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三)运用法律的意识淡薄,公平正义理念亟需提升

当前,法治教育在高等学校开展的情况相当普遍也比较充分,但是大学生却未将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大学生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比较浅薄,甚至一部分大学生运用或使用法律的观念尚未建立起来,也就是说大部分大学生都处在一个被动守法的状态,主动性、主动意识尚未建构起来,心中有法律,但行为却表现出极大的偏离,行为与观念之间有巨大的差距甚至是偏差。在大学期间,虽然绝大多数大学生都在心里推崇法治观念,反对“人治”,但很大一部分学生在遇到利益取舍特别是在评优评先、奖学金、荣誉等问题方面,心中又存有腐朽的“勾兑”念头,妄想通过一些不正当的途径或方法达到自身不合理不合情甚至不合法的目的。虽有制度、规则摆在面前,但是为了一己私利,他们抛弃了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丧失了基本的做人准则,即使他们成绩优异、社会实践丰富,但是从真正意义上的“人才”的角度,他们早已偏离了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标准,愈走愈远。因此,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就要帮助他们在心里树起正确的公平观,提升其对正义的敬畏和尊重,强化其正义感、责任感、荣辱感、使命感。

(四)集体观念弱化,大局意识需强化

当前,“90后”甚至“95后”的大学生占据很大比重,他们是新一代时代骄子,年轻、富有朝气与活力,对新兴事物有很强的接受能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但是与前一辈人相比,“90后”、“95后”又表现另外一种与众不同,也即是他们常常以自我为中心,过度强调自我的存在,忽视或漠视了必要的集体主义和集体观念,缺少必要的集体精神、协作精神与团队意识,缺乏必要的“大局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合理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以及长远利益和眼下利益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高等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并强化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法治理念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把自身的成长成才和国家社会人民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过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三、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当前,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打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局面,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到实处,取得明显实效,各高校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长期开设,努力将当代大学生培养成具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继承者、建设者、捍卫者;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学教材编写工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有机融入到法学课程教学和教材建设之中,并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为基础,编写配套的辅助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努力建设一批法学教育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深入了解国情创造条件。

(一)尝试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大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之内。在日常评价、评优评先等过程中以及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大学生重视开展法制教育、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二)健全高校法制教育的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重视利用网络平台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高等学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探索设立公益性的、面向在校大学生的普法教育网站,利用网络手段,汇集、编辑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形成法制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调动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高等学校法治教育“软环境”。法治文化建设,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进程中,高等学校不应该忽略法治文化建设在其中的重要性地位。高校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校园新闻网、校园广播、教育电视台、互联网、校报、宣传栏(橱窗)等校园宣传阵地,结合高等教育实际和当代大学生心理状况,开展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舆论思想引导,强化法治理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突出地位,努力打造并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尊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四)坚持“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统进课堂、进头脑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第一课堂”的集中教育机制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发挥大学生自身的主动作用,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多层交互的立体教育大格局。

(五)学好用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以下简称《读本》),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要把学习好、宣传好、使用好《读本》的工作抓紧抓好,在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水平。在高等学校深入持久的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让法治理念教育生根发芽、结出硕果,关键一环还在于老师的水平与能力。承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任课老师、思政课老师、辅导员等教师队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同度、掌握度直接影响到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方向与效果。因此,要深入持久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对法律知识、法治理念的认知和掌握,打造一支水平一流的师资队伍,引导教师转变陈旧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以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学模式与方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大学生培养进程中的功能与作用,培养出不仅具有专业知识素养而且具有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法律涵养的创新型复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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