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高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突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实现社会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发生深刻变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必然抉择。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转变,反映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理念和思路上的重大转变,是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大胆创新和勇于探索。其主要表现在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和治理内涵更丰富等方面,工作的层次将更多、领域将更宽、覆盖将更全。  一、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展望  (一)道路交通安全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是政府角色和与社会关系的改变。重新清晰界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不再统管一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控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逐步放权于社会,社会能做能管的事务和提供的服务交还给社会去做,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向管控向政府与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和服务管理的合作共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3-26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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