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构治安问题的源头治理机制

摘要:本文以社会治安相关理论为基础,指出社会治安源头治理在社会治安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然后,结合广州市治安现状的分析,总结影响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接着,主要针对社会治安问题的源头治理机制进行探讨,中央关于社会治安源头治理的立法相对滞后,地方条例缺乏创新,立法薄弱,法律监督不到位。最后,明确社会治安源头治理机制构建的进程及展望。      关键词:社会治安问题;源头治理机智;法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作出全部部署,提出了四个治理原则,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这四个关键词,为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未雨绸缪式的源头治理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因为源头治理明确了社会治理方式的次序。《决定》指出: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加强社会治安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的重大责任。当前,广州市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09 1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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