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被害人进行如何多些维权的探讨

关于给被害人进行如何多些维权的探讨      核心提示:在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的维权问题,已作了重大的修改,在保留原来的有关条文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其维权较为强硬的内容,而给被害人进行如何多些维权问题没有很明文修改和规定。为此,笔者就被害人遭到重大损害后,由于不法侵害人被依法惩处而事后不了了之的情况,导致被害人人身与家庭的重创等方面进行调查。本文以如何做好给被害人多些的维权问题作一些粗浅探讨。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转型与变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开放性、治安动态性、利益多样性、人员复杂性的日益增强,各类违法犯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为达到其作案得逞的欲望,实施的作案手段是不计后果的,有持凶器行凶、有秘密破坏、有预谋陷害、也有投机取巧敲诈和强行霸占等等,而被害人也就存在有被杀、被毒、被盗、被抢、被骗、被奸或被陷害和被绑架等等。案发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也有的一时破不了案,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就已破获的案件,违法犯罪分子被抓获的情况来看,《刑诉法》各相关条款都已明文规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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