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新时期基层消防部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理解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工作,对干部工作实行统一决策,对各级各类干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干部管理的根本原则。从消防部队建设和发展来看,这一原则保证了党对消防部队的组织领导,促进了消防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消防工作的坚实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消防部队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笔者多年基层工作的实际,要做好以下两个结合。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官兵公认相结合,实现领导核心与群众利益的统一;     邓小平同志曾反复强调,“选人要坚持人民公认,注意社会公论。”在新时期下,随着兵员成分和干部生长的多元化,服务方式和考评机制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和执法环境的复杂化,对于消防部队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衡量、识别、考察和管理监督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只有坚持官兵公认的原则,发挥官兵广泛参与的作用,才能选准用好干部。      从根本上说,坚持党管干部与坚持官兵公认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的基础在于党和广大官兵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党组织选干部也是为了实现官兵的利益,挑选能够更好地为官兵服务的人。正因为如此,让广大官兵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只会有利于党组织客观公正地评价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8 23:29:15
上一篇:对当前提升边检服务水平的一些思考
下一篇:用扎实的群众工作与牢固的群众基础构建鱼水情深的警民关系
网友评论《浅谈对新时期基层消防部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理解》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