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县流浪未成年人对策及建议

一、和谐县流浪儿童基本状况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我县16岁以下流浪少年儿童85人,以少数民族儿童为主,其中男性75人,年龄分布在11-15岁。从文化程度上看,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5%。他们中的80%属于离家出走继而流浪乞讨,10%盲目外出打工或受他人诱骗进行违法活动,10%由于身体、智力有缺陷而被抛弃。这些流浪儿童风餐露宿、流浪街头,基本生活难以保证,其中约10%曾流入内地,一些不法分子欺骗他们参加非法讲经班或从事扒窍、抢劫等违法活动。 二、流浪少年儿童的主要成因 1.家庭经济贫困。经济贫困是造成流浪儿童出现的原因之一。和谐县的流浪儿童均是来自农村,绝大多数家庭比较贫困。不法分子以带孩子去外地做生意、学手艺为名,把孩子诱骗至外地进行乞讨、扒窃等违法活动。 2.存在厌学情绪。我县外出流浪的少年儿童,大多数学习成绩较差,在校表现不好,就读期间逃学外出或小学毕业后就不愿意读书,造成自行离家出走,结伙到外地流浪。 3.父母离异,家庭不合。调查发现,大部分流浪未成年儿童的家庭结构残缺,父母自身形象不佳、关系不和、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经常打骂子女或对子女过分溺爱,致使孩子自私、任性,家长管理子女放任自流,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我行我素,家庭无法给予未成年人应有的亲情关怀等。以上原因都是导致了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甚至外出流浪等后果。 三、外出流浪儿童问题造成的危害 1、危害影响流入地的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17 22: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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