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对策略的探讨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对策略的探讨

摘要:去年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明显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将不可避免地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深刻的影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其特殊性,如何在这场影响广泛的金融业大变革中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并实现新的发展,备受各界关注。目前已有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未雨绸缪,因地制宜,调整经营模式,创新发展思路,取得一定的成效。本文以南城当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对象,从其采取的一系列应对举措入手,分析其存在的困难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向和对策。
主题词:利率市场化&bsp;&bsp;地方法人金融机构&bsp;&bsp;应对策略
&bsp;
利率市场化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利于强化金融机构财务约束,纠正资金价格双轨制和市场的扭曲现象,形成有效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起步已有0多年,203年7月20日人民银行完全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作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在国家利率政策和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何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应对是农信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们以南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应对利率市场化方面开展的探索为例,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利率市场化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带来经营理念的转变
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贷款利率管制的全面放开,有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推进商业化改革,转变经营模式,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特别是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有利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自主定价,提高发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满足农村多层次信贷需求。但是,贷款利率全面放开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利率波动幅度和频度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能力、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切实提高利率定价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更有力地支持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bsp;&bsp;二、南城县农村信用社应对利率市场化的举措
随着自去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意味着我国金融机构已全面进入市场竞争时代。作为抚州市即将改制成立&ldqu;农商行&rdqu;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南城农村信用社未雨绸缪,因地制宜,调整经营模式,创新发展思路,对贷款利率定价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灵活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
&bsp;&bsp;&bsp;&bsp;(一)基本情况
&bsp;截至203年末,南城县农村信用社拥有各类信贷客户2063&bsp;&bsp;&bsp;
万户,贷款总量677亿元。客户总量在南城县7家金融机构中数量最多。据统计,该社在贷款利率执行上,有近80余个档次。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全年实现利润623万元,比上年增长2749%。
&bsp;&bsp;&bsp;&bsp;南城农村信用社在利率定价运行机制上坚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以满足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需求。一是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同业竞争策略进行灵活调整。通过科学有效的定价方法,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使贷款利率定价管理适应市场的需求、具备市场竞争力。二是收益与成本匹配原则。即客户合同利率及执行成本,必须覆盖银行运行管理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并满足银行既定的盈利目标。做到业务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与成本相匹配、与盈利目标相匹配。
(二)具体做法
&bsp;&bsp;&bsp;&bsp;&bsp;、根据风险权重定价。联社利率政策的确定,由信贷部、财务部、营业部等管理部门结合全社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实际情况,向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由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最终决定,从而形成在全社有效、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利率政策体系。综合风险定价因素、综合效益因素和市场竞争因素,采用百分制测评风险权重,并实施年初一次性测算核定和年中动态测算核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区分客户信用状况和担保方式不同,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定价。对安全系数相对高的抵质押贷款,可降低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对采取保证方式的担保贷款,可提高利率浮动幅度;对个别长期合作企业要求提前还款再贷的,从保市场的角度处罚,在满足企业提前还贷要求的同时,在原来利率水平上实行适当上浮。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实施后,企业的贷款利率按定价规定计算,贷款利率大幅度降低,给企业带来实惠,赢得了更多优良客户。
2、根据综合贡献定价。在完善的信贷管理系统和客户关系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南城农村信用社建立优化定价模型,对原来的一些指标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进行优化,平时按月统计分析客户在农信社存款、结算、中间业务等情况,作为相关参数,储存于指标库。科学测算客户对农信社的综合回报率,从内部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取已有客户综合贡献度的信息,如存贷比指标方面,由原先的按前一年度的存贷款积数占比变成采用日均存贷占比,计算客户申请贷款时向前倒推一年的日均存款与日均贷款占比,真实反映客户存贷款动态变化,据此给予相应的利率优惠。同时,对客户贷款利率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户贡献度变化情况,按季对贷款客户进行分类排队,对达到利率优惠条件的,主动给予利率优惠;对未达到利率优惠条件的,取消享受优惠政策,及时调高利率,以此促进客户努力提高对农信社的综合贡献度。
3、根据竞争因素定价。一是差别化定价。在不断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同时,根据不同客户资质、信用等级、贡献度以及贷款品种、方式、期限等实行差别化定价,采用逐笔测算、逐笔核定的的定价方式,实行&ldqu;一企一价&rdqu;、&ldqu;一笔一价&rdqu;,遵循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浮动范围,严格控制利率上浮幅度,防止利率一浮到顶,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最大限度让利于客户。做到根据客户风险、期限、抵(质)押品,以及自身的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实施逐笔定价。二是协商定价。对本社竞争与发展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客户,落实债务、保全资产等特殊情况确需实行特殊贷款利率定价的,基层网点按规定程序报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由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可不进行利率定价测算,执行协商利率。
&bsp;&bsp;&bsp;(三)取得的成效
、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通过灵活运用差别化利率,结合本社的行业导向政策、重点支持客户的政策,区分客户实施差别定价,起到稳定客户,巩固阵地,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信社加大对支持类行业及重点支持客户的支持力度,巩固服务&ldqu;三农&rdqu;市场的主体地位;而且可用利率这一杠杆来有效地筛选贷款客户,择优限劣,进一步增强在市场竞争中主动地位。
2、增强了风险管控能力。随着人民银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控,贷款利率将随市场波动而变化,存在着多变性和不确定性。这使得农信社主动接受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价格杠杆撬动,在贷款利率定价上必须做出科学合理的判定,发挥自身在调整贷款利率方面更加灵活的优势,坚持小微企业和&ldqu;三农&rdqu;客户的市场定位,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分散和降低信贷风险。
&bsp;3、增强了经营管理能力。在利率等指标的测算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则,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各种适应和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工具和产品,做大中间业务比重,逐步减少利润对存贷差的依存程度,实现业务收益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化解利率市场化风险影响的能力;初步建立起科学的产品管理体制,运用科学手段改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环境,有利于促进自身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二、当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中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bsp;&bsp;&bsp;(一)依赖高利差的盈利模式将无法持续。&bsp;
&bsp;&bsp;&bsp;&bsp;在利率管制市场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遍表现出利息收入占比过高的问题。如南城县农村信用社203年各项收入608&bsp;&bsp;&bsp;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875万元,非利息收入3233万元,利息收入占各项收入的比重达80%。非利率收入占比仅为20%。这与世界一流银行50%左右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有较大的差距。同时,在总利息收入中,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占比高达7%,可见传统信贷业务利息收入为其主要来源。
&bsp;&bsp;&bsp;&bsp;国际上利率市场化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不匹配,将会影响银行利差收入。当利率下降时利率敏感性资产多于利率敏感性负债与利率上升时利率敏感性资产少于利率敏感性负债,都会引起净利差的减少。银行只有在资产负债生命周期完全一致时,才能避免该风险,而实际上,我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资产的组合,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此外,即便银行利率敏感性资产与负债相等,但当存款利率上浮大于贷款利率时,两者的非对称性变动同样会影响银行净利差收入。
&bsp;&bsp;&bsp;(二)收入最低保障线消失,财务状况不稳定性提升。
&bsp;&bsp;&bsp;&bsp;利率市场化前,通过限定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就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最低利差,相当于银行有了最低收入保障。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波动频率和范围加大,存贷利差必然会有缩小的趋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控制成本也会提高,这都将增加地方放人金融机构财务的不稳定性。此外,不良贷款率是评估法人机构经营稳健程度的重要指标。在利率管制状态下,较为稳定的存贷利差有助于帮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利润率,从而使法人金融机构获得较快的利润积累速度来降低不良贷款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从996年至203年,我国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至3年期贷款利率利差一直维持在3%以上,最高曾经达到396%。但事实上,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没有得到市场的检验,因此没有本质上的提高。此外,利率市场化后,短期内长期固定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短期存款利率价格会直线上升。因此,存贷利差的缩小将会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型经营形成冲击。
&bsp;&bsp;&bsp;(三)存贷款者行为改变使信用风险增加
&bsp;&bsp;&bsp;&bsp;利率市场化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显著增加。由于利率具有选择功能,因此,每一个借款利率都会对应存在一个收益风险水平,即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当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高利率,将会使低风险借款人被逐出市场,使整个信贷市场平均风险提升,最终形成高风险项目驱逐低风险项目的局面,产生逆向选择。同时,如果利率市场化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完善的利率定价模型和风险管控措施,过于强调通过吸收高风险项目提高整体贷款利率来弥补存款利差减少的损失,就会把提供正常贷款成本的低风险借款人挤出市场,使整个信贷市场的道德风险增加,未来贷款项目违约可能性提高,使风险识别难度加大,可能会进一步提升地方法人金融及机构不良贷款率,最终影响财务状况的稳定。
&bsp;另一方面,长期利率管制下产生的金融抑制效应,使替代银行存款的固定收益投资类金融产品极少,同时养老、医疗、教育等基础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利率价格不能正确反映其与存款增长速度的关系。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居民存款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存款期限的缩短和表外化趋势将加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期限匹配的难度,增大利率风险敞口。例如,在利率下调时定期存款客户可仍享受当时约定的高利率;而利率上调时,客户可以提前支取后再存入套取高利息,而贷款客户,特别是重点客户,会利用其议价能力反向为之,增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难度。
&bsp;&bsp;&bsp;&bsp;三、利率市场化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策略调整
&bsp;&bsp;&bsp;(一)资产与负债定价策略调整
203年7月,人民银行已经完全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204年,存款利率管制也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在规避利率风险与自身利益最大化之间找到最有效的契合点。
&bsp;&bsp;&bsp;&bsp;资产产品定价。目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仍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主。因此,在贷款定价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进行全面考虑。首先,对贷款项目按照尽职调查程序,完成相关流程后,应该形成对项目的风险判断,在确定可以发放贷款后,严格按照利率风险模型进行初次定价计算。其次,贷款定价的形成,必须考虑当期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以及本社利率风险敞口情况。同时,对央行可能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如提高准备金和再贴现利率等收紧流动性措施,要有针对性的预案。在贷款定价上要充分考虑到市场资金变化,市场变动趋紧时,贷款定价也应该相应提升。最后,全盘考虑贷款项目综合收益确定定价原则。在同一时期的同一行业项目,银行进行利率风险评估的成本大致相同,但理论上大项目会带来更多的资金沉淀以及配套中间业务收入(如结算收入)。因此贷款定价要考虑成本收益比值。此外,针对特别优质客户或者项目,客户往往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在贷款利率完全放开的背景下,对这类客户定价原则上应该考虑综合回报收入能覆盖相应利率风险。
&bsp;2存款产品定价。利率市场化改革最难也是最后一个障碍即是放开存款的利率价格。因此,利率市场化后的存款利率定价既要避免因支付高昂利率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又要通过有竞争力的利率价格,留住好的客户,吸引更多的存款。因此,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需要确定相关的利率定价方法。第一,成本定价法。即存款的成本为吸收每单位存款费用再加上其他费用(人工、场地、设备折旧等)以及利润增长目标。第二、成本转移定价法。一些客户业务量较大,但存款规模较小,使银行为该客户服务成本大于收益。因此可以采取差异化定价的方式,在监管机构允许范围内,提升这类客户服务价格,或者劝说其选择部分高利润的产品,从而弥补在存款价格上的损失。第三,高端客户特殊定价法。目前,针对部分高端个人客户或高收入客户群体,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推出以较高附加值产品为依托的存款定价手段。通过提供高收益表外理财产品以及包括医疗、子女教育、旅行等一系列个性化和私密化的定制服务,限定该部分群体的最低存款标准,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能保持大金额存款头寸的整体稳定,利于和资产产品进行有效对接。
&bsp;同时,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进一步提高负债主动管理的能力,利用好风险较小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对负债资产总额进行调节,从而多方面提升自身经营水平。
&bsp;&bsp;&bsp;(二)注重小微企业,实行差异化服务
&bsp;&bsp;&bsp;&bsp;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乃至微型企业风险相对较高,同时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针对这一特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准确把握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ldqu;短、频、快&rdqu;的特点,首先,应该设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部门,改进中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简化和整合小微企业发放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其次,进一步优化改进小微企业利率风险评价模型,准确界定小微企业信用风险,使得信誉好的小微企业能及时获得优先支持,对担保和抵押物充足的项目和企业,适当在利率价格上给予优惠。再次,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巩固小微企业客户群。最后,积极推进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创新,主动规避利率风险。
&bsp;&bsp;&bsp;(三)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和积极拓展表外业务
&bsp;&bsp;&bsp;&bsp;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存贷利差的缩小,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必须通过拓展中间业务范围,来弥补由此带来的利润损失。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打造&ldqu;电子银行&rdqu;为依托,积极实现产品服务的电子化和功能集约化,提升客户体验,从而提升服务的附加值并节约相应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是大力开拓以代客理财、代客衍生交易、资金托管、金融信息咨询等资本占用高回报的表外业务。
&bsp;同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在客户信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表外理财业务,将自身可能承担的利率风险转嫁给市场。这一方面可以降低自身的资产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将传统的利差收入转换为中间业务收入,并为客户找到更加简便的融资渠道。
&bsp;总之,我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该从提高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和转变经营策略两方面入手,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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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6 16: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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