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204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及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转变职能、突出主业,聚焦中心、强化监督,坚持创新、注重实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反对“四风”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执纪监督,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六新大”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切实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增强党性原则,强化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使纪律要求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督促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将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固定下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落实好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

2、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兼职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力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多处占用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违规配备公车等问题。配合组织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核实部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健全“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积极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工作中要更加注意规范用权,自觉廉洁从政。强化服务保障,及时调整充实巡视工作联络组,加强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做好迎接巡视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材料;认真组织核查,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采取直接查办、联合办案、跟踪督办等方式,抓好巡视办(巡视组)移交巡视发现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深挖细查,查处到位;切实抓好整改,坚持把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建设“六新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用好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职。

二、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5、明确“两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种好“责任田”。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领导成员的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在制度上进一步做出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督促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督促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6、抓好年度考核。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升考核检查的实效。突出检查重点,抓住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马上就办”落实情况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创新检查办法,引入事前摸底、问卷调查、查阅账册、个别访谈等新方式新方法,增强群众的参与度和可查性,提升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结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注重把检查结果运用到履职监督、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中,切实解决重检查轻运用的问题,增强责任制检查的权威性。

7、加强日常检查。坚持把责任制落实到平时,体现在经常。要采取函询、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暗访、专项调查和随机询问等方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要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发现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抓好省203年度责任制专项检查、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检查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党委(党组)述责述廉工作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8、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一案双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规范“一案双查”的范围、程序。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以及责任追究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印寄贺卡、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一系列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常态化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上下联动、交叉检查,远程调阅公务接待和公款消费发票、实地对账等方法,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狠抓党内法规和制度的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配套制度。

0、深化作风建设。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县、乡拓展和深化,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承和弘扬“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认真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全面推行“马上就办”;严肃问责问效,着力整治庸懒散行为。

、坚持直查快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初核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特别对重点案件的查处要加快节奏、一查到底、限时办结。对转办案件,要加强跟踪督办,做到一跟到底,查处到位。注重内外联动,加强与案件检查室和信访室以及与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形成查办案件的联动机制。加强整改落实,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廉洁和作风方面的问题,运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拉袖子,咬耳朵,甚至大喝一声。建立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不断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

四、关注民生民利,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切实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监管职能,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继续做好选题评议,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市本级“一网一库两平台”网络评议系统建设,抓好日常管理和全面运用;加强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县级“一网一库两平台”网络评议系统建设,改进民评工作。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行风·效能视线》广播电视栏目,坚持“一把手”上线,着力解决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提升“两线”的质量。

3、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整治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治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4、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改进作风和服务态度。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抓住“八闽农村党风网”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20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契机,健全完善规范平台运行的制度机制,改进“八闽农村党风网”平台。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资金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处置等作为网上公开的重点,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得懂、能监督”,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3 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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