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4年全县水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省、市水利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营造水务系统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发展环境,为全县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水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首位。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严守组织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约束,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同时,要强化对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水务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着力解决水务系统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水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行动高度自觉。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干部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中梗阻”行为,县纪委将加大查办力度,凡被通报曝光的当事人,将采取点名道姓曝光、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认真查改四风问题,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并切实解决水务系统突出存在的“四风问题”,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急群众之所急,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三、健全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水务系统各科室、各单位要重点抓好健全制度、自觉遵守和完善监督三个环节,建立水务系统纪检监督网络体系,探索建立监督委员会,加强立制、监督和问责。要把廉政建设与推进水务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职责分解,把目标任务明确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督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抓好风险防控,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分析廉政风险,量化责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预警及时、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监督和部门岗位间的约束制衡,避免出现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各种权力集中在一个部门,疏于管理、失去监督制约的现象。围绕规范行政决策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资金分配权、行政审批执法权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重点,加强对水利规划许可制、投资控制制、竞争立项制、资金保障制、绩效评价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项目管理“新五制”的监督。继续推进权力事项公开运行,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的监督,督促和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推动水行政权力实施程序的优化。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资金安排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中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涉水审批项目流程少、办事效率快、服务质量优。继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促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将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在工程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管,加强标后巡查督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效益显著、干部廉洁。实施对闸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专项业内监察,对闸管单位在管理制度执行、财经纪律执行、安全管理及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查改。

五、坚持标本兼治,继续完善水务系统惩防体系

要以制度的建设、执行和监督为主线,促进水务惩防体系的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年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注重特色,提高实效。要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深化水利改革相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最大程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执法行为,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工程招投标一律进入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积极推进党(政)务公开和站(所)务公开,坚持重要权力事项网上公开运行。抓好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重点领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把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推动廉洁思想、廉政规范渗透到各个领域。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上半年建成东安新闸“兴水、清水、若水”三水文化园,推广廉政文化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源头防腐成效。坚持学习教育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党组、局党总支、各支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50”思廉日和“算好廉政账教育月”、“29”国际反腐日等活动载体,认真开展水务系统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上好一堂廉政教育党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水务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准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相关法规法纪的贯彻和执行,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六、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惩处力度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局党组是水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负责人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相应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将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一案双查”,对重大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手段,用好纪律检查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促进监督流程规范。发现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案件。通过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努力打造清廉水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6 0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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