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监管工作要点(共10篇)

第一篇

一、明确广告监管重点。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广告监测与预警。利用好省局配备的广告监测设备,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广告监测体系,强化广告监测质量和广告监测后续监管。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告诫、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再次发布的,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要及时发布监测预警提示和违法广告公告,做到监测与案件查办的有机衔接,确保违法广告及时得到查处。

三、强化媒体广告监管。加强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会同广告行业协会开展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媒体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把关、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依法订立广告代理、发布书面合同,并及时向媒体管理部门和主管、主办单位通报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情况。

四、加强广告案件办理。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依法处罚虚假违法广告的同时,要暂停其广告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串通作假,隐瞒真实广告费、出具假证明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落实广告案件办理报告制度,每季度上报广告案件办理情况。

五、建立违法广告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要加强对广告经营企业的监管,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或一年内因同一违法广告两次被处罚的,列入监管"黑名单",坚决终止其在我市的广告经营资格。

六、规范户外广告登记。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户外广告登记前的审查,确保登记的户外广告内容合法、登记资料完整。加强对户外广告登记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系统户外广告登记的互查互评工作。县分局要加强对登记后的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强化户外广告巡查,做到登记与监管的统一。

七、认真做好203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和广告企业普查工作。对在广告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较多的经营单位,年检中从严把握,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理,规范其广告经营行为,为广告业健康发展服务。

八、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联席会议牵头工作,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通报和沟通情况,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整治措施。丰富联席会议内容,创新工作载体,通过联合调研、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表彰等工作方式,不断开创联席会议工作新局面。

九、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责。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合作,大力培育扶持广告业龙头企业,帮助其做大做强。

十、继续支持推动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积极组织、开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内容的各类公益广告活动,提高公益广告的社会影响力。做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的评选、报送工作,力争在204年省级优秀作品评选中取得更好成绩。

第二篇

204年,全市经济检查执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建设责任工商,紧紧围绕经济检查执法职能,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努力推动我局案件查办数质并举,力争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工作实现新的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执法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以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为重点,以大案、难案为突破口,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办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主要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金融保险、公用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案件以及零售商、供应商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力争执法办案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有所拓展突破。

二、抓"双打"及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打假深度上实现新的推进。各单位要在开展打假及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行为。要以"专卖店"、"专营柜台"、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查处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销售"傍名牌"产品的行为。联合名优企业,打击商标侵权、冒用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冒用或伪造认证标志、质量标志。查办一批制假售假、"傍名牌"大要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制假售假行为。

三、抓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案件查处上填补空白。运用打击、防范、预防、宣传等手段,强化区域合作。进一步完善联打联防机制和大要案件通报、协查、分类、分层级监管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打、防、控管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强出租屋管理,抓源头防范,切实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保持高度警觉,防止网络传销和新的传销行为在我市蔓延。保持高压态势,严惩传销骨干分子,严查大要案件。要把查处传销、违规直销案件作为重点目标,努力填补此类案件的空白。重点从直销员的身份、聘用、计酬、培训等方面,查处违规直销、传销的违法行为。

要从严依法监管直销企业,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直销备案、警示提示、信息沟通、日常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工作。

全力做好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协作会议的承办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亮点。

四、抓业务技能培训,强化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在队伍素质上实现新提升。创新学习培训的方式和手段,加强案件信息的搜集分析和办案经验交流。具体做到"五个一":组织一次案件研讨,一次案件技能培训,一次案例评析,一次案件调研,构建一个新的执法协作机制。注重增强三个方面能力:严格依法办案、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运用信息化的能力。努力建设一人多品、一队多专的专业型执法队伍。

第三篇

204年,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安排,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巩固已有的专项整顿成果,在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二)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社区、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月饼、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按照上级部署,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认真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督促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检力度。对辖区内经营者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要依法监督或责令其全部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留死角。

(四)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商贩的监管,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认真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成果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企业内部食品质量管理责任,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组织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食品退市、应急处置、消费纠纷解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自律标准规范》,努力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六)认真推进食品安全"票证通"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的使用。"票证通"系统的推广应用是省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它具有全程追溯,数据共享,一票多用等作用功能。因此全局上下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力予以推进。一是要在各单位安装总数不减,实现全面覆盖的前提下,对"票证通"系统的安装使用对象进行调整规范。凡安装在零售户的"票证通"系统要调整到批发户、代理商予以安装,要按照各单位的现有数在四月底之前调整到位,实现全面覆盖。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正常使用。各"票证通"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打票出票,坚决杜绝只录入不出票、弄虚作假、不合常理等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对零售终端经营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全面索取"票证通"票据。四是督促经营者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批发户、代理商的流动送货车,要配备移动票据打印机,逐步实现随送货随打票,货票同行,最大限度的发挥票证通的作用。

(七)推进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把监测作为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逐步形成工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相结合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今年,一是要在快速检测的常态化上下功夫,要针对市场实际和消费者反映的热点,经常不断的进行检测。全年快检县局不少于600组,开发区、相山、杜集、烈山分局不少于300组,临童、段园分局不少于00组。二是要在快检的规范化上下功夫,县分局要制定检测计划,规范填写并上报快检工作单,每次检测后要有检测分析报告,对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食品要追踪送检并依法予以处理。

(八)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途径、新方法。要在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巡查的基础上,突出源头监控和终端监管这两个重点,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全程追溯,掌控食品安全的主动权。开展送货车、连锁配送及"票证通"系统规范使用试点工作,探索源头监管的途径、措施,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二是为推进日常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市局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规范》、《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自律标准规范》、《关于推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公示"管理制度的通知》三个文件,并下发征求意见,修改后正式实施,希望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要求,认真抓好两个规范一个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九)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法律竞赛和群众参与活动。拟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举办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竞赛活动。拟于6月中旬左右,开展一次主题为:"工商邀你看流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有关领导、消费者代表,对监管情况进行视察,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完成省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市局制定的204年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分解任务,制定标准,明确责任,层层包保,市局将采取自我检查、交叉互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内部通报等方法,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指导,对因监管不力、监管不到位而影响工作,甚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全局各项事业的再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

一、"四个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建设(消费者协会分会和23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一要抓硬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应具备8个基本条件: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一块机构牌匾、一部相对固定联络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登记簿、一块宣传栏、一套工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一台计算机,确保消费者咨询、申(投)诉有门、有人、有制度。二是抓机制。以方便群众投诉、提高维权效能、接受社会监督为出发点,全面完善、规范"一会两站"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抓典型。通过先进带路,典型引路,全面带动"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编织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消费维权网络。四抓指导。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帮助"一会两站"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受理投诉、举报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受理解决投诉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消费维权示范点效能建设。要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每个工商所至少建立一个"五进"示范点。加强对建立示范点的经营者联系与指导,指派专人随时联络、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和指导经营者的消费维权工作;同时要积极督促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对处理消费纠纷不力或者虚报消费纠纷处理结果的经营者,要通过行政约谈、发送建议书等方式及时加以规范,使示范点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的快捷通道和示范窗口。努力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推进235消费维权进学校、消费知识进课堂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拓宽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使"绿色通道"真正向行业组织和经营主体延伸,形成行业组织和经营者自律维权体系,拓展消费维权渠道。探索将235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延伸到商场、超市、市场和企业中的联络站,实现在线指挥调度。同时要明确经营者责任义务,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规范,以此作为解决消费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提高处理纠纷的及时性、便捷性、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自建立以来,坚持"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原则,依法、及时、快速、高效审理和执行消费维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各工商所均要与当地法庭联合建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同时指导企业共同设立"消费者法律援助金"。

二、235受理申诉工作

《省工商系统235申诉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去年已经下发,今年,就是严格落实制度。一是加大对235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县、分局每月形成235数据分析报告上报市局,市局每月形成全市235数据分析报告,动态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状况,充分发挥23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做好235信息的发布公布工作,办好《235消费维权信息通报》。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消费警示、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县局每月报送简报稿件不少于2篇、各分局不少于篇。三是要加强受理申诉的督查督办工作。要严格按省局235工作制度要求限时受理、办结消费者申诉。对市局分流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特别是有期间要求的交办件,要及时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办理中遇困难不能及时办结的,要及时沟通,不能久拖不办。市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申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以汽车销售"4S"店和各类汽车装潢、维修企业为重点,对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二是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及家用电器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电经营企业、网点的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家电经营活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建材等重点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以地条钢、劣质水泥、劣质型材等为整治重点,确保群众住房安全。县局每次专项整治查办案件不少于4件,各分局不少于2件,同时,按照省局要求和市场变化,有针对性的开展其它各类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商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细则》规定开展监测活动。一是统一监测计划,增强检测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季节特点、消费热点以及消费申诉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科学制定监测计划上报省局批准后实施。今年市、县局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各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3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少于5组。二是加大监测后的处理工作。加强监测后行政处罚、退货、召回、行政指导、复查、监测信息公布、样品处理等几个关键环节工作。三是加大对监测数据的利用。对于监测中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和监测数据,由市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并震慑违规企业和经营户。四是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生产者行政指导。实行行政约谈制度,对于商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依法约谈,予以诫勉,对于屡犯不改的经营户,要纳入黑名单严格管理。

五、服务领域维权工作

一是以通信、供电等影响面大的公用服务企业和消费纠纷多的行业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的推动我市服务领域维权工作。县局、各分局要分别在一个服务领域有突破,对该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取缔无证照经营;发挥23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认真受理查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加强合同监管,查处规范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加以曝光。县局、各分局查处服务领域案件不少于件。各单位要选择一个服务领域加强维权工作,并将确定的服务行业与4月日前上报市局。

二是开展服务领域社会评议工作,通过网络、媒体、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出服务领域的消费申诉热点,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领域维权工作的关注度,促进服务企业自觉提高服务水平。

六、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一要积极开展35纪念活动。积极开展3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央电视台组织好"3·5"晚会235现场热线和处理工作;开展街头咨询、宣传活动;二要进一步加大235品牌宣传。要在县区局所在地、4A级以上风景区、"五进"示范点设立235宣传牌。宣传牌的颜色、内容应与国家局要求一致,扩大235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篇

一、实施商标战略,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

加大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工作力度,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以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县、分局要制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培育计划,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按时进行著名、知名商标初审和申报工作。

二、进一步扎实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努力探索商标质权融资新渠道,引导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向常态化发展,县、分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不少于件,按照省局目标要求,定期通报县、分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进展情况。

三、大力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重点,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品牌化发展。县分局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依托当地经济开发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积极协调,建立商标品牌基地。

四、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积极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重要抓手,加强农业及涉农产业商标品牌集群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县局、杜集分局、烈山分局认真组织调研,对农村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业进行宣传、指导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上每个单位要申报件。

五、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204年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较200年增长20%以上,支持我市大型骨干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加快建立商标海外注册和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渠道,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各单位要进行对有产品进出口的企业进行调研,宣传指导,鼓励其进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规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涉外案件和大要案查处,查处一起,结案一起;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市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商品进行检查,对办、结案不力,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市局给以通报,并组织人员进行督察。

七、继续抓紧抓实"一所多标"工作,大力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进一步加强实施商标战略基础

县、分局按照市局商标注册申请任务进行落实,积极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商标申请注册,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通过与市场巡查工作的有机结合,及时将注册商标的使用、监管等信息录入日志,并汇集登记成册,建立辖区商标数据库。

八、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支持商标协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开展规范商标代理组织调研活动,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防止商标代理机构成为恶意注册商标的通道,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商广协会开展有关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会员进行有关活动。

九、完成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篇

一、抓好一个载体:务求合同监管"七进"活动全面达标

按照省局的部署,今年将对"七进"活动全面达标进行检查验收。各基层工商所要以合同进现场、进市场、进商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进乡村为载体,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将合同日常监管与"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七进"活动推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工商所全面达标。

一是合同监管进企业。帮助企业建立良好信用制度,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和信用行为,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完善市场合同风险机制;

二是合同监管进商场。帮助商厦、超市建立合同契约机制,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保障供货畅通和商品质量,防止损害供货商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是合同监管进市场。切实建立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者的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违反商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合同加以制约,建立起合同违约索赔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合同监管进现场。加强对合同交易现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重要生产资料合同的监管,对拒不履行合同的,要现场进行合同行政调解,发现有合同欺诈行为要坚决查处,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合同监管进社区。提高社区利用合同契约管理能力,制止物业管理中不平等的"霸王条款",落实物业服务合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新型和谐的社区;

六是合同监管进乡村。开展合同农业帮扶活动,积极协调发挥乡村干部作用,提高农业合同中的"订单农业"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政府增税的多赢局面;

七是合同监管进农户。开展"合同法律进万家"活动,利用合同农业龙头企业这个平台,开展推进合同农业培训,送法上门,服务于民,培育"守重星级户",提高农户合同意识、信用观念。

二、开展两项活动:切实推动合同行政指导的深入开展

(一)开展合同农业帮扶活动

一要以落实合同帮农十项制度为重点,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等涉农合同文本;

二要确定帮扶重点,每个基层涉农工商所均要确定2-3个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帮扶重点;

三要加强培训,以涉农龙头企业作为合同帮扶的突破口,选择有特色的农产品或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等作为合同帮扶的切入点,深入企业和农户开展合同法规宣传培训,每个涉农县(分)局均要组织-2次推进合同农业专题培训班,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农户以及所在的乡村干部进行合同法规和合同农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要指导帮助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调解合同纠纷,严厉打击利用农业订单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五要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培育,对于积极履行合同的企业和农户,要引导帮助其加入到守合同重信用和"守重星级户"申报评选活动中来,并结合龙头企业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合同农业帮扶措施,从而推动合同农业的深入发展。

(二)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审活动

2009-20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申报认定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单位要加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培育,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帮助辖区各类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把本辖区内规模大、效益好、制度全、管理严,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业,都引导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企业的合同信用管理不断走向深入。同时要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依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评选认定工作。

三、加大三个力度:力求合同监管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一要确立打击的重点。要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合同违法行为排查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检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和商品房交易行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

二要集中办案力量。要充分调动县局、各分局和工商所的积极性,挖掘潜力,克服畏难情绪,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深化措施,把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与市场巡查、与235投诉、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起来,形成市局、县(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案件查处合力,进一步推动全局合同案件查处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要扩大社会影响。对查处的合同欺诈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要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借助新闻媒体,扩大社会影响。

(二)加大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力度

一要加强《省合同监督条例》的宣传,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格式条款备案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要不断扩大备案范围。要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组织人员进商场、进企业、进超市进行巡查,对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格式条款采取措施,督促指导格式条款提供方及时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防范于未然;

三要确定备案重点。今年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为契机,开展房地产领域合同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整治"霸王条款",维护双方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拍卖监管力度

在实行行业管理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县(分)局和工商所的属地管理的作用,强化对拍卖现场的监拍,通过对拍卖企业的日常监管备案,完善拍卖登记台帐和拍卖企业档案,规范拍卖行为,做到事前、事后实行备案、事中进行现场监拍,对拍卖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备案率和现场监拍率均达到00%。同时要进一步密切与建委和国土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和土地、矿产招拍挂监管,规范招投标和招拍挂程序,扩大工商部门的影响,切实维护工程建设招投标和土地、矿产招拍挂的正常程序,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七篇

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204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现一个目标,抓住一条主线,突出五个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个私经济工作实际,确定204年个体私营经济工作要点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不动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市场准入的优势,力争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3900户,私营企业650家,从业人员5000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个私企业做大、做强、做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服务业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引导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3、大力强化帮扶措施,服务企业发展。对大项目、大企业招商,主动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大项目招商服务工作机制。推行即来即办、特事特办和现场办公、预约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企业大走访活动,建立企业走访联系工作制度,走进企业,走进个体工商户,了解需求,提供登记、年检等指导和帮助。积极开展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为个体私营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的登记和规范工作,支持建立面向个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

4、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关于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主动提供市场信息和政策服务,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认真贯彻促进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自主创业,为其申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并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积极促进区域经贸合作和交流,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支持举办经贸洽谈活动的方式方法,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对接与合作。继续支持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进一步推进登记监管制度创新

、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指导基层工商所全面设立注册登记咨询窗口。登记注册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制,集中办理登记。登记正确率达00%、新办个私企业回访率达85%。受理各类登记事项办结率达98%,办件满意率达95%,办件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之内。

2、规范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认真抓好即将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即将修订出台《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针对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采用各种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使登记和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并在工作中准确运用。

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企业登记行为的监管,加强对企业登记代理和出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超范围经营、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金属等涉及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按照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4、加强个私企业监管基础信息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属地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个体私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市场巡查、网格化监管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的归集,促进登记和监管职能的整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书式经济户口建档率达00%,积极推进电子式经济户口建设。不断提高网上登记、监管、执法、服务水平,做好各类企业CA证书推介和发行工作。在已实现网上年检业务基础上,今年力争实现网上登记、网上变更、网上注销等其他业务。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工作,为政府决策和投资者服务。

5、依法做好2009年度私营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把204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作为帮扶企业的重要平台,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座谈、集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等各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帮扶活动。大力推行网上年检,充分宣传并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年检。提高网上年检率。私营企业年检率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

6、积极引导合法经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立足服务,着眼发展,致力和谐,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取缔。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政策规定可以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严厉打击黑网吧。加大对黑网吧特别是农村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力度。

7、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证照管理示范街活动,抓好省政府皖政办[2009]06号文件的落实,建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和建立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政府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形式,实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查处取缔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查处取缔工作的效能。

三、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积极支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市场。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引导、扶持大企业、龙头企业到农村发展,开拓农村市场,开发新的增长点。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为有关市场主体的设立,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大力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畅通农资流通渠道。

2、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继续认真贯彻省局《关于积极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2008]207号)。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政策咨询,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家乐、农机服务、土肥植保服务、农产品加工的可行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服务,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多种经营需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同时,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登记规范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质量。

3、发挥工商职能,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省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09〕23号),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农民工创业主体开放;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鼓励农民工回乡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民工回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培育扶持,引导农民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指导各级个私协会,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就业洽谈会、招聘见面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劳务中介市场,坚决打击黑中介,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发挥协会作用,对广大会员开展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开展懂法守法经营教育。

4、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放宽农资经营主体限制,农资经营主体准入重点审查经营条件。支持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除有特殊规定外,对其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资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四、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按照职能分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环境整治,积极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网吧管理,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认真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斗争。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集中清查废旧金属回收站点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参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安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职能到位

、强化学习。结合"业务大练兵"活动,强化对登记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基层,加大调研工作力度,不断推动个私监管工作上水平。

3、强化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刹风整纪力度,认真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强化责任管理。健全包保责任制、目标管理、网格化监管三位一体、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加大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完善"痕迹化"刚性管理制度,建立督查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

第八篇

一、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拓宽执法领域。不断研究新问题,拓宽新领域,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直接排斥竞争对手,或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业贿赂行为。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力争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有所突破和拓展。

二、深化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以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为重点,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选择-2个重点行业和案例进行调研剖析,全面了解重点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和特点,掌握市场动态,发现存在问题,查办一批案件,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和打假案件。

三、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维护商品消费安全。继续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以“专卖店”、“专营柜台”、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查处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销售“傍名牌”产品的行为。要严厉打击食品、农资、家电、农机下乡商品以及房地产中介等重点行业的违法行为。联合名优企业,打击商标侵权、冒用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冒用或伪造认证标志、质量标志。认真查处生产销售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深化打击长效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增强早发现、早处置的责任感。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严防传销反弹。继续推进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快速有效查处具规模、暴力抗法和上级转办的传销案件。继续坚持打早、打小、反复打、打反复和露头就打的成功做法,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准确监控,实施精确打击,摧毁传销网络,主动帮助解救被骗受控的传销人员。保持高度警觉,防止网络传销和新的传销行为在我市蔓延。要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签订打传目标责任书。

要从严依法监管直销企业,各单位要建立直销企业经营档案,掌握直销企业底数。对违规直销,从事传销活动和变相传销的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对借助宣传直销产品介绍会等名义实施传销行为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五、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质量快速监测的品种、频次和批次。大力推广“票证通”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引导食品经营户使用“三联单”台帐,落实食品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做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要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落实辖区和层级负责制。

六、加大力度监管家电下乡商品,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家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家电翻新窝点、批发户和相关市场,加强对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脑、热水器、空调、农机、汽车、摩托车、手机等主要家电下乡商品的监控,防止虚假宣传和坑害农民行为的发生。

七、进一步规范商品质量监测,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后的处理工作。突出抓好食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儿童玩具、化妆品、建筑用钢材、扣件、人造板、油漆涂料、汽车配件、手机、电动自行车、劳动防护用品等关系国计民生和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国家总局和省局、市政府下达安排的商品质量监测,要做好协助抽样、送检工作。对经检测不合格商品,委托有关单位处理的,处理情况包括市场清查、案件查处和退市等,在接到检测报告三个月内向市局报送处理结果。各单位除快速检测外,未经省局、市局批准,不得自行组织商品检测。确需检测的,报经市局批准后实施。抽检商品样品采购费、检测费按国家总局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进行。对经检验不合格商品要依法处理,并在收到检测报告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市局。县局、分局以办案为目的进行的抽样送检以及经市局批准检测的质量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检测信息。其监测结果应于复检期满后20日内书面通过电子邮件按规范格式报市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八、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反假币等项工作。要及时查处针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查明出版物来源、发货人、印制人及销售等线索情况,一经发现严格查封,不得流失。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认真开展禁毒、反假币、反洗钱、碘缺乏病防治等配合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汽车等违法活动。

九、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合作与交流,加强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以案说法、集中培训、联合办案、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加强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市局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办科所长及执法办案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与交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学习先进的执法经验,拓宽办案思路。

第九篇

一、积极参与建章立制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各级人大、政府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明确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查处无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定职能和责权关系。二是贯彻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工商所办案程序规定》的制定,以进一步规范工商所办案程序,促进工商所“四化”建设。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关于应诉的规定制定具体应诉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出庭应诉和到庭旁听制度;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所法制员工作规则》,明确法制员职责和选任条件。三是继续做好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按时向上级机关和同级政府备案。

二、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指导,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和执法证管理制度,会同人事、财装、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执法证的申领、申请人条件初审及名单上报、领发、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件评查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定性不准、程序错误或畸轻畸重的行政处罚案件,或材料不全、形式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案件要坚决纠正,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组织开展优秀执法案卷的评比示范活动,促进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提高。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和情况交流,积极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四是全面使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加强文书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五是开展以执法证的使用管理、处罚文书使用,以及“两费”取消后转变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按照总局四个转变要求,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本市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抽查。

三、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工商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救济和层级监督功能,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工商。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指导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县(区)工商机关要建立与本级法院的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各级工商机关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要求局领导及执法人员必须出庭应诉或到庭旁听,以真实法庭的现场教育方式,切实增强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四、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进行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局将严格按省局和市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和程序组织本系统“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认定和验收工作,并逐级向有关上级推荐申报。各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积极开展本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认定和推荐工作。二是在全系统开展评选表彰“办案能手”活动。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作好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本机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依法办案成绩突出的执法人员评选出来。同时做好办案能手的事迹宣传工作,带动全系统执法人员强化自身素质,增强实战能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和开辟多种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与基层教育机构配合,分层次开展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办案骨干、工商所法制员及基层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继续认真开展“全国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营造建设法治工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继续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试题库和学习、培训、考核、考试奖惩制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行全员培训,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学用考试和竞赛活动。二是全面开展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三是继续落实“三个一”的学法制度,组织评选全市系统学法用法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第十篇

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目标

紧紧抓住普法工作这一重点,认真抓好普法规划的落实,努力做好法制培训、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法制培训工作将结合执法工作的实际,以各项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教材,以新颁布的、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典型的、常见的案例为重点,采取案例分析、集中授课、法制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系统人员及监管服务对象进行经常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培训。市局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案件分析讨论、行政复议专项培训等培训活动;县局、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内外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法制宣传将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效果。以“3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24”法制宣传日为重点,紧扣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专题讲座、上门服务、集中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监管服务对象,根据结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搞好日常宣传,保证将法制日常咨询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执法评议考核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落实“违法行政一票否决”制,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围绕“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对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同时进一步总结多年来监管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行为。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批(答)复的法律审核,加强对下级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四是认真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重点是执行好新的规范办案行为的制度。通过强有力的内部执法监督,做到“控权到位、考核有方、监督有力”,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在做好案件核审、听证、复议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执法主体监督及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坚决杜绝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的现象。二是创新监督机制,坚持大要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强化对大要案件的监督。加大对办案行为的监督,增强监督主动性,对大要案件提前介入,深入执法一线,进行全程监督。三是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交办的行政执法考评的试点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结合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局各项执法活动进行检查,县局、分局每半年应组织一次执法检查,市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市系统的执法检查;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高效行政的关系,处理好执法监督与服务一线的关系,既不允许以高效执法为名不遵守法定程序,也不允许以依法行政为名影响执法效率,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和热心的服务,使法制监督成为高效优质执法的前提和保障。

四、加强案件核审,进一步做好案件听证、复议、应诉等日常法制工作

强化案件核审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使案件核审“实化”和“细化”,防止形式走样、核而不审;充分听取办案机构的意见,防止核审无果和无用的错误倾向。严禁先处罚后补办核审手续的现象,切实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程序办案等行为的发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案件备案率必须达到00%。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应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检查,对达到移送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程序移送。

五、积极服务一线执法,推动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法制机构要继续落实法制工作目标,并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夯实法制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工作,更好地为一线执法服务;不断提高案件核审、听证等各项工作的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办理,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服务;努力提高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发扬勇于负责、敢于碰硬的精神,积极为查办大要案件和解决疑难案件尽职尽责。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建立法治工商、和谐工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19 2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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