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一、突出收入质量这一核心,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以收入质量为核心,严格考核奖惩。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混级、混库、混税种和越权减免税等行为,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引税等现象,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及时掌握影响收入的主要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准确预测增减变化,确保收入计划与经济税源相协调。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根据不同阶段税源的变化形势,加强调度,保持税收收入良性增长。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的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地衔接落实税收计划,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省局制定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税收收入质量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的,认真查处,及时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以《税收会计操作规范》和《税收票证操作规范》为标准,加强税收会计核算,规范税收票证管理。试行减免税核算监控统计软件,完善减免税统计工作,提高减免税统计数据准确率。继续完善报表体系,增强报表的实用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发挥重点税源数据在税收预测、税收分析、税收预警等工作中的应用效应,合理调整监控范围,完善监控指标,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实用性。强化重点税源数据申报日常控制,细化审核公式,实现源头控制。坚持数据异常逐户审查制度,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不断加强征收管理。一是加强征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质量,继续完善《税收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和《追究项目及标准》,加大纳税人动态信息和第三方信息采集力度,将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与干部行政责任结合在一起,形成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力度,加强研究跨行业、跨区域的税收管理,对一些零星分散或跨地区流动性大,探索有效管理措施,消除征管的盲点和漏点,拓展税源控管范围。研究制定《征查互动制度》、《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税收分析联动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分析、监控、执行、反馈、质效评估纵向联动机制,形成征管状况一体化监控分析格局。二是强化征管措施。持续加强户籍管理和国地税联合办证工作,按期清分率和导库率达到00%。继续做好微机定税,注重动态核查,及时调整定额,定税面达到00%。强化以票控税,认真贯彻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切实规范代开发票行为。不断扩大网络报税,加大对各类财务报表电子数据的采集力度,有效提高电子信息采集比例。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源监控分析,强化税源信息分析利用,明确税源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深化税源分类分级控管,提高税源信息利用水平,促进中枢作用和服务职能的发挥。按照“因企制宜、规范完善、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托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采集综合治税信息并认真落实,严格质效跟踪。组织对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检查考核,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继续推进委托代征系统的运行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并实现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将社会综合治税成效体现在加强税源控管、增加税收收入上面。完善委托工商代征税收工作,完善好委托代征系统和辅助系统,加强督导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代征质效。四是深化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强化重点税源评估监控职能,完善纳税评估方式,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优化税收预警,加大预警评估核实力度,着力提升评估精度和深度。五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继续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力争在中外合作办学非居民税收管理和进口设备的税收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强反避税工作新机制建设,采取“项目管理与专家小组”相结合的模式,构建反避税组织架构和业务骨干专家小组,对典型案例实施项目管理。做好外籍个人所得税税收和“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服务与管理。

3、着力强化税种管理。一是加强流转税管理。依托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管理软件,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与服务,强化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工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建筑业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地方税收的管理力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发票审核、税款缴纳、清单报送、年度审验,合理确定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开票定额,确保开票征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新立项的建设项目,及时掌握情况并纳入软件管理。落实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进金融保险机构分经营项目明细申报。严格划分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征免税界限,做好减免税备案资料的审核工作。加强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和民间借贷的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全面调查研究营业税差额征税存在问题及管理现状,认真梳理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明确抵扣项目和范围,实行“凭票扣除、清单申报、票表比对”,规范扣除凭证管理和差额征税的纳税申报。二是加强所得税管理。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管户情况,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源地域、行业分布,规模状况及变化情况等资料。摸清跨地区总分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的分布及经营情况。开展关联交易调查。探索建立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程,加强对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核管理。加强对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查。明确资产损失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相关后续管理要求,加强税基管理的针对性。重点做好税收优惠的认定、备案和后续管理,严格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预缴申报管理,不断提高预缴有效申报率和预缴率,确保预缴税款达到全年应纳税款的70%。完善汇算清缴工作,研究新形势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不断提高申报准确率和汇缴面。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程序,严格控制核定范围,合理确定核定征收的方式,严格控制定额征收户数。继续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建立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机制,规范个人所得税管理。大力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推进明细申报“扩面”工作。制订《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规程》,明确申报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年所得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人数据库,搭建个人所得税一户式管理平台。认真落实《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规程》,规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比对工作,强化两处及两处以上所得比对、个人收入与社会数据比对、工薪收入与企业工资支出比对、工薪所得与养老保险基数比对,提高比对效率。强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申报责任,规范其日常申报行为,做好税款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管理。以律师行业为突破口,加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研究加强个人转增股本管理的有效办法或措施。做好个人通过银行、投资机构等委托理财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非劳动所得的管理。三是加强财产与行为税管理。继续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做好税款清算,强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规范引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中介机构鉴证工作,持续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与清算工作。完善《土地使用税宗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宗地信息的增值应用,争取全省试点。积极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相关工作,主动与财政部门、国土、房产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协税护税关系,确保“先税后证”制度继续得以落实,确保“两税”征管业务的顺利交接和征收管理的顺利开展。

4、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适应基层集中办公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情况,继续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过错申辩调整、执法考核结果应用情况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警惕和防止异常执法过错。大力夯实执法基础,搞好税收执法项监督,增进执法规范。针对征税和税收减免两大环节,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对税收执法风险的重点环节进行梳理,制定应对防范措施,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探索建立涉税矛盾调解处理机制,通过依法科学界定涉税适用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调处工作体系,加强培训指导,引导纳税人合法、理性的表达涉税利益诉求,最大限度的使涉税矛盾在调解中解决,在诉讼前解决。着眼全省层面,继续完善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形成适用性、包容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研发“减免税管理系统”,努力建立科学实用的减免税管理平台。二是大力加强稽查工作。坚持自主检查与系统管理并重,在完善分级分类稽查的同时,广泛开展交互稽查、解剖检查和上下联动联查。继续整合泰城城区稽查力量,开展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力度。积极探索查管互动,发挥整体工作效能。建立与税源管理、税政、征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渠道,强化对稽查结果的后续管理,促进稽查效果最大化。选择一至两个典型行业进行重点稽查,发现行业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征管建议。与公安经侦部门配合,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发票“买方市场”。继续实行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确保稽查案件经得起各级的审核检查,提高案件查处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年内,确保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上级督办案件回复率达到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占同期各税收入比例不低于8%。市局选择-2个单位对己查结案件随机抽取2-3户进行复查。

二、狠抓新一轮基层建设、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面深化基层建设内涵

5、深化新一轮基层建设。认真总结基层建设的经验做法,坚持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基层建设目标,推动全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设施投入,全面改造和整合基层办公场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加强“软件”建设。对已经实现集中办公的县(市、区)局,着力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关系,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对尚未实现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强指导,科学调度,确保年底之前实现集中办公。二是规范基层统一标识。按照省局制定的基层工作规范(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窗口设置、工作流程),统一明确标识的要求,对基层单位各种标识进行修改完善,全部按照统一的标识进行悬挂,上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系统总结推行集中办公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集中办公后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集中办公后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适时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到省内其他地市进行参观学习,更新理念,提升创建层次。四是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开展的“服务基层优秀单位”、“基层建设优秀单位”和“管理创新明星单位”评选活动,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推进局面,根据工作推进和经验积累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地税系统新一轮基层建设现场观摩会。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新变化”征文活动,力争在省局的评比中获得好名次。

6、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继续推行集中办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优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统筹考虑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与提高收入质量、集中办公、集中征收等重点工作的关系,制定既符合实际情况又具有特色的完善方案。继续探索建立一体化的税源专业化联动(互动)机制,在巩固现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分”、“外分”、“内外分”模式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的特点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强化分工和协作,选择适当时机,将税务稽查纳入税源专业化管理范畴,形成征、管、查互动,各部门、各单位协作配合的一体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机制。

7、深化干部素质提升。以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为重点,持续推进干部素质提高,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政治建设,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驾驭全局能力,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适时组织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修班、科级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知识层次。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科级干部空缺职位,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补齐。以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为重点,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继续大规模组织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建立分级负责培训制,市局重点抓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在集中抓好全员培训的同时,突出提高各类业务骨干的综合素质。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按需施训的经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学院资源优势,搭建全员自学成才的平台。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第四周期骨干人才选拔,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原则,突出工作能力的提升,按照征收管理岗、税收管理岗、行政管理岗、计划财务岗、计算机岗、税务稽查岗“六大”岗位人才选拔的总体要求,由各单位通过组织自学、集中培训、考核竞赛等多种方法,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9月份,由各单位向市局预选推荐参加省局人才选拔考试的人员,统一组织短期培训,选拔参加省局考试的人员。组织岗位大练兵活动和骨干人才选拔,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对口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系统岗位练兵大比武,网上通报个人成绩和单位排名,纳入年度考核,对成绩优异的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对考试平均成绩前三名的单位,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在干部提拔调整使用上,对获得省市局“骨干人才”称号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强化思想、环境、技术和行政四项保障,促进地税工作高效开展

8、加强作风建设,夯实思想保障。一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争第一、当先进、做表率”的理念,围绕继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制定《关于加强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任务,完善创建机制,强化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以“走向文明,地税先行”和“文明地税,从我做起”为主题,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和谐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二是认真抓好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做好全市文明行业观摩、评比等工作,确保全系统进入“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已获荣誉的管理,确保复审合格。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以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文明岗”、“劳动奖状”、“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服务优质、文明和谐”的地税队伍,不断提升地税部门的整体形象。三是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庆祝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两个重点,继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机关党的建设、和谐地税建设三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9、优化税收服务,夯实环境保障。适应基层集中办公要求,认真调查研究集中办公后纳税人需求,结合实际采取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防止服务断档缺位。一是建设统一规范的服务大厅。为适应全系统基层集中办公后税收征管及服务工作的需要,全面规范各级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各县(市、区)局区域内建立一个服务大厅,原基层分局(所)设服务点,试点推广应用POS机缴税系统,实行集中征收,推行自助办税和涉税事宜的同城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按照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对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内外标识、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实现全市统一,按照要求组织验收。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完善已建设的纳税人之家实体的基础上,建设地税网上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服务,进行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形成集税收宣传、税法培训、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征纳交流、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征纳互动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贯彻落实总局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保密管理,保护好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加强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税法培训中心功能,将税法培训中心与其他纳税人税法培训机构、权益保护组织等有效整合。三是搞好大企业服务与管理。贯彻落实好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数据报送、自查督导及各类调研等工作。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及时向定点联系企业宣传税收政策,认真受理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诉求,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处理答复。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大企业进行风险内控机制调查和税收风险评估,了解集团企业管理特点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0、强化信息化支撑,夯实技术保障。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服务作用,以提高运维效率、推进软件应用、规范数据管理、提升安全水平为主要目标,继续拓展省级“大集中”系统应用范围,配合省局做好“大集中”后续项目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外部信息交换等系统上线运维支持工作,完善预警处理、执法责任制考核、税收管理任务管理等子系统。理顺运维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合理界定各级运维职责,建立起规范的运维渠道和工作流程。探索推行技术、业务“一体化”运维工作方式,加强运维知识库管理和技术文档管理。配合省局整合运维支持平台和运维监控平台,实现后台事件管理流程的一体化推送,持续监控各类软、硬件资源的使用情况,优化软、硬件资源配置。深化网络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应用,增强网络管理和桌面管理等功能。做好全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评估和安全加固工作,深层次的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全系统的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政务管理,夯实行政保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落实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工作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深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研发地税动态考核管理系统,推进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在全面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地税政务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全面建立集报送、采编、互动、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管理的即时化、精细化。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切实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加大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局党组各项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抓好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继续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创新工作奖励力度,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创新和特色工作给予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全系统争先创优积极性。加强系统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切实做好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和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强化财务基础建设和财务数据管理,确保省级集中式财务管理软件的上线运行和深化应用。完善“服装管理工作系统”,建立全市地税系统服装管理数据库,及时掌握全系统个人服装管理信息。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处罚力度,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效率,促进系统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干部监管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履行责任制情况与干部任免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与奖励惩处挂钩。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省地税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查处系统内违反责任制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典型案例,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上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检查。

3、完善廉政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廉政教育形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合力。开展法规纪律学习教育,提高知纪懂法和遵纪守法水平;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开展“互动式”教育。定期确立互动主题,通过开展“对比算帐”教育、换位思考教育、开展案例讨论、举办教育主题座谈会等,进行“互动式”的全员自主交流,充分调动全员自发参与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主动性。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加大硬件建设,继续发掘教育基地资源,着力构建好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深化检税共建。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共建预防机制,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年内召开—2次预防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会。

4、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以防范廉政风险为重点的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通过狠抓廉政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覆盖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围绕排查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年在市局机关及各直属、派出机构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修改和完善巡视检查工作制度,改进完善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巡视检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成果的运用,促进工作的开展。

5、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围绕社会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以及税收法制环境的构建,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行风检查和集中治理。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组织行风检查和集中治理活动,落实行风评议工作通报和整改制度,9月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行风检查月”活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内查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4 12:55:50
上一篇:教育局工会2013年实施要点
下一篇:教育局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网友评论《地税局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