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3年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将按照省、市局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完善教育载体,规范内控机制运行,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质效,为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分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切实履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做好有关事项协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二)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责任,督促抓好落实。

(四)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二、开展“三加一”教育,提高廉政教育实效

(一)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合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廉政教育形势,确定教育内容,制定切合实际的教育计划。

(二)开展“三加一”廉政教育,即抓三项教育、一个活动。

、开展以党纪、政纪、法律条规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借助形式多样的载体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切实提高学习的趣味性,确保学习效果。

2、开展以身边的违法犯罪事实来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透过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各级要按照统一部署,贯穿全年搞好主题教育。

4、搞好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以“六有”为基本目标,即政务公开栏有廉政规定、办税服务厅有廉政箴言、工作电脑有廉政屏保、办税环境有廉政宣传、干部手机有廉政短信,干部家庭有廉政书籍,延伸廉政文化载体建设,让地税干部触目所及皆廉政,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评选全市地税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并做好推广工作。

三、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防范风险的主动性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建设的意见》,将廉政风险防范纳入各级党组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二)防范措施制度化。每个单位、每个科室、每个岗位,要紧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融入各项防范措施之中,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起到长期防范的效果。

(三)创新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权力、岗位设置,构建覆盖全局各单位和各重点岗位以及涵盖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整个执法业务流程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网络,形成关联岗位互相监督、上下流程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环节,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现问题的,与相关部门配合,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一个闭环式的监管体系。

四、围绕重点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

(一)组织开展对各级认真落实省、市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结构性减免税政策和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执行政治纪律和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寅吃卯粮、转引税款、越权减免税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及《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五、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一)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采取户外意见箱“集意见”、网上邮箱“看意见”、热线电话“听意见”、座谈会“求意见”、下基层“征意见”、个别走访“谈意见”、信访接待“询意见”、调查问卷“填意见”等方式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及时查摆问题、寻找不足。

(二)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行风评议活动,加大对行风建设活动的宣传力度。落实特邀监察员联系制度、基层地税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行风评议进入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前三名。

(三)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纠正违规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以及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9月份组织开展全系统“行风检查月”活动,集中对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进行治理。

(四)开展六项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自查整改工作,纠正违反招投标规定、擅自改变项目功能、超标准装修、不按规定竣工决算等问题;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开展对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的专项治理,努力解决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高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机器设备等问题;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五)落实行风评议工作通报和整改制度。对系统各单位行风评议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六、突出两项制度建设,完善预警和惩戒机制

(一)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内查制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和督办工作。坚持有访必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信访受理和查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不同情况严格坚持“三个必谈”,即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谈,对群众有反映、有违纪倾向和苗头的干部必谈,对在年终考核、廉政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必谈,同时,进一步扩大谈话范围和频率,对一线征收、稽查等重点岗位人员定期组织谈话。

(三)加大自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做到一案一查处、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问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市局对系统内发生的一般性案件每半年通报一次,重大案件一案一通报。

七、深化检税共建,共建预防机制

(一)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年内召开—2次预防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会,强化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健全有关信息传递、案件线索分析、预警分析报告等系列制度,形成长效防范机制,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二)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充分运用调查研究等手段,不断探索预防规律,确立预防重点,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年内组织对县(市、区)局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培训锻炼纪检监察干部,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学历上层次,业务上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地税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和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工作规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反映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总结经验成果。制定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和信息管理考核办法,保证信息及时上报,提高信息质量。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4 1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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