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突出抓好坚持干部学法、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要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和坚持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各乡(镇)、各部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2、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县行政学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并组织专题研讨。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学习依法行政理论,集中研讨制约本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由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管理,一同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法律把关和其他重要法律事务工作。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严格执行必经程序,凡未经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拓宽公众有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渠道,对涉及不同群体利益调整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于203年底前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监察、法制、信访、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规则和标准。(县、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5、加强政策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市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的前置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县、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县、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6、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已核发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进行年检。行政执法部门在主体性质、法定代表人、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申请办理新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所有从事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人员,必须持有《省行政执法证》或《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具备相应的行政执法或监督资格。各乡(镇)、各部门聘用的协管员、临时工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登记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所在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注销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建立执法人员台帐,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类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切实执行回避、公开、当事人参与等程序要求,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编制本系统各类行政执法的操作指南。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裁量幅度,将是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作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培训考核的重点内容,提高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实施频率。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善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形式和引导、教育、劝告等方式实施管理。(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和专项督促检查,必要时可选择部分重点部门和领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坚持案卷评查经常化。按照《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的要求,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要在3个月内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实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在203年底前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并督促落实。(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9、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严格依法核定审批事项,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表述审批事项的名称、审批要件、办理依据、办事环节、审批时限、收费等各个要素以及审批指南、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对审批流程进行改造、优化,细化检验检测、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听证等审批环节的注意事项、检查要点、把握原则和对申办对象的相关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0、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建立健全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展网上审批的范围和功能,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公开化。(各乡(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四)创新工作举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部门的行政调解机构,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将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逐步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成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环节;落实行政复议审理、听证等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影像设备,为行政复议提供物质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规范一片”的效果。(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3、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4、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县政府重点解决政府法制机构薄弱、人员经费、结构不合理不足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推动乡(镇)政府法制工作室、法制员队伍建设,使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有人员负责。

5、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提高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丰富外部评议形式。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较多的;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行政决定,被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较多的;在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较低或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考核考评中要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11 12: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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