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实完善卫生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行政领导班子对行风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政领导班子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责任追究。

2、进一步充实完善卫生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203-207年工作规划》,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扎实推进卫生系统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管辖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职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6月底完成此专项工作。

3、加强廉洁自律监督。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卫生系统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制度落实的监督,大力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轮岗交流工作,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问责制。

4、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实施《203年市直卫生系统开展“五德”教育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深入宣传《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本系统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坚决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改进作风。对照中央省市《规定》,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2、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等制度。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4、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清风行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5、把监督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纪检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深入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开展卫生亲民服务。实现亲民服务承诺、卫生行业亲民服务标准及卫生行业“五条禁令”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亲民慧民服务,打响“环境温馨、服务贴心、百姓舒心”的亲民服务品牌,深化公共服务部门行风评议。

2、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教育形式,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吸引力,加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教育、法律法制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坚持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二三级医院全面建立电子医德档案。

3、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自觉做到亲自抓,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围绕加强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加强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开展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和改进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内容,选择全部或部分先行。按照省厅要求,市一院6月底前上线运行。三级公立医院今年全面推开,其他医疗机构积极推行。

4、进一步改进患者满意度评价办法。继续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函调。不断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

2、加强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

3、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医院院长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规定。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安装防统方软件并正常运行,防范非法统方。

5、认真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坚决打击行贿行为。

6、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五、强化监管与督导

、强化对卫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健全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部门所属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规范开展活动。

2、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纪委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企业捐赠赞助行为。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大对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许可审批全部网上运行,实时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品网上采购监管。

六、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做好信访举报和投诉办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认真受理日常来信、来电、来访举报。认真做好“阳光”、省市政风热线等各类平台的举报投诉咨询办理工作,对举报件,严格按照举报办理的程序和规定办理,按照管理权限重点核查举报信访件,做到有询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投诉和建议件,认真对待并准确回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办结率00%。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1 23: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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