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资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全市“四大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以及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监管单位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围绕十八大主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实际,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有效地做好防治腐败工作,为国有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纪律

各监管单位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确保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一是维护党章权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章。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教育的整体规划,使政治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确立的旗帜方向、目标任务、主题主线,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二是严明党的纪律。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和督促企业党员干部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保障中心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市委市政府“四大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实。重点检查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深化改革、资源整合、风险管控、重大项目投融资和建设等情况,加强内控机制体系建设,坚决纠正违反财务规定、弄虚作假行为,促进企业平稳运行和质量效益提升。

二、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大作风整治力度,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以优良作风推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作风建设新规定。要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严格对照要求,查找和剖析本企业在调查研究、会务接待、文件简报、职务消费、廉洁从业,以及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倡导“一线工作法”,认真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三是着力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细化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规定。加强对职务消费行为的约束、管理和监督,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人员范围和费用标准,确保职务消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零增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加强对领导人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

三、突出惩防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控水平

进一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即将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国资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有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理念信念、党性党纪、廉政法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建立健全分类分层施教机制,切实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二是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制定完善国资监管、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督促领导干部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和经济利益挂钩,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源头防腐成效。三是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流程梳理为基础,以重大风险报告、预警和应急机制为支撑,围绕生产、经营和管理等重要环节,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的廉洁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理清权力运行清单和动态风险管控程序,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得力、预警及时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四、强化效能监察,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一是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巩固对庆典、研讨论坛、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深化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安全生产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效能监察工作。针对在建项目、资金管理、节能减排等开展效能监察,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适时召开廉情分析会,堵塞漏洞,排除风险点,让权力置于阳光之下。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信访举报、行风热线、网络投诉“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渠道,加大信访案件排查、交办和督办工作力度。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利用企业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新增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深入研究发案规律,及时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利用查案成果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治理,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整治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放大办案效应。

六,注重自身建设,履行好职责使命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实效。一是要切实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职能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配齐配强纪委领导班子,真正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岗位,提升整体功能。二是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努力培养“善监督、能创新、懂经营”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把率先垂范的要求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三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管理提升活动。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监事会、审计、法律、职代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纪委互动交流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突破,进一步提升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02 1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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